第七十三章 为自己辩护(2 / 2)
原告律师刚这么说完,还没等法官做出决断,姜小宝便立即举手请求发言。
法官同意后,姜小宝道:“我刚才所说的并不是不相干的问题,任何事情都有因果,原告丢弃自己亲生女儿、涉嫌谋杀是前因,我挽救了她女儿的生命并收养她是后果。这怎么能说这两件事不相干呢?”
听了姜小宝的辩驳后,法官宣布道:“原告方反对无效。现在原告方可以继续发言。”
法官的话说完,原告方律师看了看陈青岚夫妇,然后才开口道:“即使刚才被告说的话和本案有关,但我们这是法庭,一切决断都必须以法律为准,按法律规定,原告确实没有权利抚养姜语嫣。”
“因此,原告方请求法庭取消姜小宝对姜语嫣的收养权,以便于姜语嫣被其他合法人士收养。”
原告律师说完这些,嘴角微动的看着姜小宝,似乎在说:“我们无法要回孩子,你也别想再收养她。等这孩子被送入福利院,我们有的是办法再把这孩子弄回来。”
姜小宝此时怎能不明白原告律师的想法,他连忙再次举手请求发言道:“审判长,各位陪审员,虽然按法律规定,我无权收养姜语嫣,但我确实已经把这个孩子当我的亲闺女来养了。”
“从这孩子出院到现在已经差不多快三个月了,这三个月以来,我将这孩子照顾的非常精心,她在我的精心照顾下,从来都没积食过,更没感冒发烧过。”
“为了让她不生病,我还特意学习了小儿推拿,准确的掌握着她的吃喝拉撒。”
“我为了赚钱给他买奶粉,每天晚上都会抱着她去外边摆摊,只要我需要出门,我都不会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
“我会抱着她出门,而且背后都会背着一个背包,里边随时都准备着奶粉热水、纸尿裤等她需要的东西,时刻保证她能吃得饱,睡得干爽舒服。”
“可以说,姜语嫣长这么大,一直都是在我的怀里长大的。如果我这样精心照顾她、呵护她都没有权利抚养她的话,那还有谁有这个权利?还有谁能做的比我更好?”
“虽然我还不满十八岁,但已经在社会上闯荡好几年了,我知道生活的不容易,更知道养一个孩子的不容易,但我不怕。”
“自从我决定帮这孩子筹钱治病的那一刻起,我就下定了决心,无论以后如何艰难困苦,我都会全心全意的将这孩子养大,这是我自己的决心,也是刘奶奶临死之前的嘱托。”
“既然我给了她第二次生命,那么她就是我的亲生女儿,除了我,没人比我更有权利抚养她。请审判长和各位陪审团,给我这个——为这女婴付出的机会。”
姜小宝声情并茂的一下子说了这么多,竟然把审判长和陪审团等人都听的有些动容,的确,能为一个陌生的孩子付出这么多的年轻小伙子,他一定是值得托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