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50美金》(1 / 2)
下午放了学,林觅雅邀请她的两位朋友去她家里吃饭,莽天骄立时就点头答应了,林氏女和莽家大小姐都扭头看着宋眉山,“宋家姑娘,赏脸否?”
宋眉山想,我昨晚上就在外面喝酒吃饭,今天又出去吃饭,这样好吗?宋眉山还在考虑,莽天骄和林觅雅已经一人拉一只胳膊,“走吧,吃饭去。”
林觅雅住的离学校也很近,但她住在涅瓦河左岸,就是冬宫广场附近。林觅雅去超市买了买了果汁和牛奶,她说:“菜不用买了,我哥哥在家,他下午有空,让他做饭给我们吃。”
到林觅雅家楼下的时候,宋眉山发现旁边有家银行,本来俄罗斯也遍地都是银行,私人银行。宋眉山拍拍莽天骄的手,“等我一会儿,我要取点钱。”
差不多十分钟后,宋眉山出来了。林觅雅家住在二楼,那是个比陆长安租的房子更旧的房子,典型的苏联建筑,里头滕枝缠绕,老旧衰败,唯一值得称道的就是,二楼的阳台很大,抬头一看,简直像个空中花园。
林又璋给大家开了门,他系着一条粉红色的格子围裙,手里拿着锅铲,说:“欢迎几位美丽的女士,请里面坐。”
林觅雅带着莽天骄和宋眉山往里头走,“我哥哥手艺不错,我觉得挺好,我妈妈也觉得挺好,我妈妈说了,现在的男孩子不会做饭,那是找不到女朋友的。”
林家的窗下有台钢琴,饭桌则摆在客厅中间,宋眉山看着那架钢琴,林觅雅说:“那是二手货,我哥哥从师兄手里淘的,很便宜,五十美金。”
“五十美金?”莽天骄扭头去看,“真受不了国内的物价,这在深圳,最少要两万吧。”
宋眉山望着那钢琴,林觅雅说:“要不要去弹,不要害羞,那钢琴虽然很旧,但音色还不错。”
宋眉山摇头,“我不会弹琴。”
“我可以教你啊,虽然我只懂一点点皮毛。”林觅雅道:“不过没关系,咱们家里有大师啊,我哥哥,音乐学院钢琴系,专业的。”
看得出来,林觅雅很以她哥哥为骄傲,宋眉山笑,“恋兄狂魔。”
“谁是恋兄狂魔,我看你才是!”林觅雅拍宋眉山一下,“你哥哥呢,他也很不错吧?”
宋眉山对陆长安的感觉很复杂,并不是陆长安有什么问题,而是她本不该出现在这里,不该出现在陆家,这就是最大的问题。
宋眉山不想谈论她的兄长,于是扭头,“诶,你家的猫呢?”
林家的蓝猫就在阳台上的吊篮里睡觉,莽天骄凑过去,“真肥呀,这都顶得上人家家里一个胖娃娃了。”莽天骄见了那肥猫就爱不释手,嘴里连声说:“我都想养一只了,但我耐不得烦,照顾不来,我当不了猫奴,别人给我当奴隶还差不多。”
“嗤嗤”,林觅雅给她们倒果汁,“什么口味,葡萄,橙汁?”
“有酒吗,伏特加?”
莽天骄伸个懒腰,“伏特加吧,来一杯,我还没试过呢。我刚来的第一天就想买一瓶试试,我头一天上午去超市,人家不卖,后来我就给忘了。”
林觅雅道:“是的呀,普京总统颁布了禁酒令,超市和烟酒店上午11点前都不许卖酒的呀,你想喝也不行。”
“对,你家有酒吗,我今天一定要试试伏特加的滋味。”莽天骄呶嘴,“这人生啊,有烈酒,有美男,还要有钱,这才是好人生啊!”
宋眉山无比赞同莽天骄此时的话,是的,金钱,男人,忠诚,这才是好人生。并且不是一段,一定要是一生,那才是真正的人生。
几人坐在饭桌上,林又璋做了可乐鸡翅,爆炒鸡胗,酸辣土豆丝,牛肉炖粉丝,麻辣手撕鸡,还有一锅牛骨汤。莽天骄搓手,“来呀,兄弟姐妹们,别客气,虽说咱们来自五湖四海,但咱们为同一个目的走到了一起,这是甚么?这是缘分啊!为了这天大的缘分,来,我建议大家干一杯!”
林又璋摘了围裙,他伸出他好看的手端着高脚酒杯,“那就来吧,为了我们美丽的缘分,干杯。”
宋眉山也站起来,准备举杯。
林觅雅拧开一瓶伏特加,“这个,46度的,度数够高了吧?不够的话,我那儿还有一瓶52度的,要不然也拿出来你们尝尝?”
“46度的?”莽天骄拿着包装精美的玻璃瓶子看了一眼,“那好吧,46度就46度吧,反正我干喝,应该够了。”
林觅雅给她拿酒杯,莽天骄将杯中果汁一饮而尽,豪气干云,“别弄纸杯,就给我倒红酒杯里,我最讨厌软绵绵的纸杯,来,给我满上。”
“满上?”林觅雅说:“这不行吧,要不兑点果汁?雪碧,兑雪碧喝?”
莽天骄摇手,“不用,我自己来。”她动手给自己倒了大半杯,说:“酒满为敬,哪有倒半杯酒的,懂不懂规矩?”
莽天骄看林又璋,“林家哥哥,来,杯子拿来,你辛苦了,你莽妹妹敬你一杯酒。”
林又璋笑,“姑娘,我怎么看你没喝都已经醉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