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御赐招牌挂名权(2 / 2)
所以,陈老板用两成的股份,换这个御赐招牌的挂名权,还是很合算的。
进来,他的火锅店做的大了,已经有人想要他店的打主意了。如果他挂上御赐的招牌,那些人就不敢轻举妄动了。
陈老板见凌兰思索,以为她嫌两成的股份少,又试探的说道:“要不……多加一成?”
凌兰被陈老板的小心翼翼给逗想笑,她故意憋着,想看看陈老板的底线,就一直不说话,定定的看着他。
“那……要不五五分股?”
凌兰不说话。
“四六?我四你六?”
凌兰还不说话。
“你总不会想三七吧?兰丫头,咱们也是顶熟悉的人了,不是亲人,也相当于亲人了,你总得给你陈树留条才路啊,你陈叔我一辈子就干了这个一个生意,你把一大半都拿走了,让你叔怎么活啊?”
凌兰终于绷不住了,拍了拍苦着一张脸的陈老板道:“行了陈老板,莫装可怜了。口福的牌子你拿去用,就按你最开始说的价格,再给我两成的股份就行。”
陈老板一下子高兴起来,还有些不敢相信的又问一遍:“此话当真?”
“当真!”
“那好,明日早就另签合同。”
陈老板很兴奋,必须快点签订合同,免得夜长梦多。
山角村的村长刘茂也来了,听说凌兰得了一块皇上亲笔写的招牌,简直比凌兰本人还要激动。
村长夫人虽然对这御赐招牌表现的很不屑,却也不敢再惹凌兰了,想到自己以前总是想把凌兰定给娘家傻侄子,还有些后怕,就怕凌兰找她算后账。
凌兰不会找人算后账,把她惹恼的人,她要么当场怼回去,要么谋定而后动。
胡仁怀就是例子。
三年前凌兰种玉米大赚了一笔,引起了很多人的眼红。
凌兰承诺了给村里修路。修路是凌兰原本就有的打算。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她的许多土地都在山角村那边,后来又买了一个庄子,修路是必然的。
后来她又让村里人跟着她种小茴香。有愿意种的,她就给小茴香苗,不愿意种的,她也不勉强。
第二年,种小茴香的人家都大丰收了。
把小茴香籽转手卖给凌兰,就是一笔很大的进项,比往年只种口粮的进项,翻了好几十倍。
现在山角村已经是小茴香籽的主要产地了。也不愁小茴香种多了卖不出去,因为有口福干菜店和葛五的运输队。
村长眼瞅着陈老板跟凌兰说完话,喜滋滋的进里面去了。他赶忙走过来,就怕别人抢先了。
凌兰对村长刘茂还是很敬重的,不等刘茂说话,凌兰就率先给他问好。
刘茂简单回了两句,直奔主题道:“兰丫头,我想把咱们村改名叫口福村,你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