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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四章 联合伐鲁(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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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鲁王为鲁穆公,是鲁国的第二十九任君主。鲁穆公在鲁国历代国君中,是一位较有作为的君主,在即位而后就大力的削弱三桓势力,不断加强国君的权力。

在位期间,对鲁国实行改革,任命公仪休为鲁相,遂渐从三桓手中收回政权。国政开始奉法循理,摆脱了三桓专政的问题,重新确立了王室的权威。

鲁穆公想要在国内推行改革,努力实践自我的理想,就极度的需要各种人才。

当时的国际局势风云诡谲,韩赵魏已经完成瓜分晋国,而鲁国北方的齐国,在田氏家族的阴谋中也已摇摇欲坠,而鲁国也有三桓家族,这对鲁穆公而言绝对是一种巨大威胁。

任何一个诸侯国都不愿重蹈晋国和齐国的覆辙,况且是作为周公家族的封国鲁国,绝对不允许出现卿大夫颠覆国家的事件。

鲁穆公正是在这样的时代中出现,鲁国要彻底改变三桓家族的权力垄断,就非常需要扶持新的权力团队来对抗三桓,而新兴的卿大夫力量显然就是最好选择。

当时的卿大夫阶层,最多的来源就是各学派的人才们,除了孔子门人,鲁穆公还特别允许墨家子弟在鲁国开宗立派和授徒讲学。

鲁穆公时代,鲁国的氛围可谓是相当开放的,即便是孔门中曾参的儿子、子张的儿子,也都成为鲁国朝堂和军队中的臣子们。还有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吴起,当初也在鲁国,可惜不久就去了魏国。

当时还有个很有趣的事,鲁穆公为了把孔子的孙子子思留在鲁国,不断的派人为子思送去“鼎肉”,就是放在铜鼎中的肉。在周人的思维中,“鼎”这个东西是有权力象征意义的,鲁穆公显然是希望子思成为鲁国的辅政大臣。

子思对鲁穆公的盛情并不是很认同,认为鲁穆公把自己当犬马喂养,以为送了“鼎肉”自己就会成为鲁穆公的附庸之臣,不是把自己当成真正的贤人。

子思不反对鲁穆公,也不否定支持鲁国的强大,但子思不会因为鲁穆公的任何好意就进入鲁国朝堂。

不过,鲁国国相公仪休却是个好官,他非常喜欢吃鲤鱼,有人就送鲤鱼给他,他拒而不收。其子问原因,公仪休说:

“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能收人家的鱼。如果我收了人家的鱼,却而被免去宰相之职,那我还能再吃得到鱼吗?我现在做宰相,买得起鱼,自己可以买鱼来吃。因此我决对不能收人家送的鱼。”

公仪休担任鲁相以后,规定鲁国一切做官的人,不得经营产业、与民争利。他认为做官的人,是在大的方面已经得到利益了,民众力农、务工、做生意,是取得一些小利,受大者不得再取小,因此做官的人是不能兼做生意的。

公仪休自己也是身体力行的。他自家园子里长的冬葵菜,很好吃,他就把这些冬葵莱全拔掉了;他家中的妻子织布自己用,他就把织布机烧了,叫妻子回娘家。他说:“如果我们做官的人家都经营产业,百姓生产的东西卖给谁呢?“

他的这种做法与他自己规定的“受大者不得取小”相符合。也看出了他是一个关心老百姓生活的好官,他宁可自己多花钱从外面买菜买布,也不让自家人种菜织布,为的就是让买菜织布的普通老百姓有生意做有钱赚,的的确确是一个难得的好官。

这就相当于我们国家现在的规定,做官就不能做生意,会产生腐败行为。

现在,都城被围,鲁王无计可施,于是横下心来,决定出城决一死战。便命令曹岁带领全部人马,出城迎敌。

曹岁知道鲁国气数已尽,再打下去,也是白白牺牲士兵性命。但又不能违抗鲁王的命令,只能出城杀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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