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本命飞剑(1 / 2)
何凌风回到万华仙宗的头几个月里从未见过自己的三师兄云中天,对于这位三师兄的神秘之处,何凌风在日复一日的修炼中越发好奇。
而在这期间,王富贵却从未教授何凌风任何一种法术,一来是忙,二来就是他觉得何凌风有在天一宗打下的坚实基础,还有从天一真人处得到的诸多功法,他实在是没什么好拿出来传授给这徒弟的东西,也只有在何凌风修炼中遇到一些问题时能指导一二罢了。就因为这些事,他总觉得自己这个师父当得不够称职,这段时间颇有些苦恼,在每日的忙碌之余,挖空心思地想着如何补偿自己这位徒弟。
但何凌风自己从未觉得王富贵这个师父不够好,他知道师父的难处,也知道自己经过天一真人这位高人指导后,只是元婴境界的王富贵能教他的已经并不多。但他从不在乎这些,他只觉得如今双亲已逝,自己在这世上能依靠和在乎的人不多了,而王富贵就是其中之一。至于修炼上的事,自己目前尚还能应付,就算真遇到难题,宗门也还有其他人可以请教,实在不行,自己还可以再去找天一真人解惑。
在天一宗生活和修炼的这些年,因为天一真人、风无尘兄妹的缘故,何凌风虽不是天一宗弟子,但对天一宗已经感情颇深,尽管他如今已经回到了自家宗门万华仙宗,但短时间内还是有些不适应的,毕竟一个人的归属感不是在某处待上一天两天就能产生的,需要时间来产生众多羁绊才可。
他的大师兄陈蛟龙除了一开始来过几次,帮助他熟悉宗门情况和处理一些入门相关事情外,便忙着自己修炼去了,据说是准备冲击元婴了。
他的师父整日忙于宗门事务,三师兄又一直未曾见到过,何凌风除了一个人修炼外也就无所事事,每日最期待的反倒就是去二师兄那里蹭饭了。
说起来何凌风自己也觉得奇怪,在还未遇到王富贵之前,在自己还是一介凡人时,何凌风对每日饭食从未挑剔过,粗茶淡饭,干粮咸菜也能果腹,但不知怎么的,在这之后就开始逐渐讲究起来。平常饭食虽然还可以接受,但是时间一久就食不下咽了,每隔两三日必须打打牙祭解解馋才行。一顿可口的饭菜往往能让自己心情愉悦好几日,修炼起来也倍有动力。
和在风无尘那里蹭饭略有不同的是,二师兄的手艺以“奇”为主。风无尘的手艺往往突出一个字“正”,菜式与烹调手法正宗,菜肴口味纯正,登得了大雅之堂。而二师兄张子慕的手法就千奇百怪了,多是些俗世穷苦百姓的手法,颇有乡野美食之风,比如什么黄泥烤雀儿,叫花鸡之流,用材也是颇具山野气息,野葱小蒜,飞禽走兽各种野味不一而足。此外,还有张子慕自己不断尝试的各种奇异做法,例如用丹田真火去烤肉这种一般修真者都不会去做的事。
何凌风一开始也不太好意思厚着脸皮频繁去二师兄那里蹭饭,只是每隔七八日去上一次,但时间一久,两人熟络后,张子慕的热情好客和其每次看着别人尽情享用他所做美食时的得意表情都让何凌风不再顾忌,最后变成了两三日一去。就这样,何凌风把蹭饭的习惯从天一宗给带到了万华仙宗。
当有一次,何凌风去张子慕处蹭饭时遇到了他师父王富贵,这才发现师父这等挑剔胃口竟也对张子慕的手艺喜爱有加。而在这次三人围着泥炉子等待野山珍铜火锅煮熟的时候,何凌风在闲谈中才得知师父为何叫“王富贵”这样一个俗气的名字。
原来师父以前也是穷苦人家孩子,双亲希望他将来能够得享富贵,不再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劳作而受苦受累,所以才取了这样一个名字。但是后来家乡发了大洪水,父母为救他双双被洪水卷走,他只得一个人孤苦流浪,到得六岁时,偶然遇到了外出游历的云阳子的二徒弟玉衡上人,后者发现他具有先天灵根,但资质较为一般,不过看到王富贵饥寒交迫的样子,动了恻隐之心,再加上王富贵看起来也是心性善良之人,这才收其为徒,带回了万华仙宗。
得知师父也是父母双亡的凄楚过往,何凌风也颇为感慨,觉得两人的命运能够交织,是有一根无形的线从中牵连,心中不觉对王富贵更多了几分依赖。
在何凌风回到万华仙宗后的第三个月,师父王富贵经过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了如何补偿自己的徒弟,他要为何凌风炼制一把本命飞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