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校庆⑥(1 / 2)
倾城小脸微红的别过头:“我是想来给哥哥看我的戏服。”
顾墨拿着文件的手一顿,抬眼望着她手中雪白的长裙,上面的珍珠折射阳光所发出的七彩,顾墨眯了眯眼眸,语气看不出喜怒:
“你演的什么角色?”
“啊?”倾城拿着戏服有些犹豫,上次听哥哥的语气貌似和唐郁有什么过节,如果她告诉哥哥自己要和唐郁演对手戏,哥哥会不会生气不理她啊?(不得不说,少女你真相了)
“我啊,我演了个女配角,唐郁是男主。”为了撇清关系,还特意把唐郁是男主的事说出来。真是被哥哥宠坏了,当着他的面也敢撒谎。倾城心虚的望着顾墨,而后者好像丝毫没有起疑,只是笑着对她说:
“那就好,好好演,茜茜是最棒的。”
哎?所以哥哥之前反对就是因为唐郁吗?顾倾城把戏服放进背包,就撑着腮帮子看着顾墨。不得不说,认真工作的男人最帅了!
倾城花痴傻笑,还不忘擦擦嘴边的口水:如果哥哥不是哥哥,我想我一定会爱上顾墨的。倾城不知道,如果她这话被林晓羽听见,还不得高兴个半死。
顾墨是公认的工作狂,等他放下一堆文件时,沙发上的女孩已经睡着了。懊恼的皱眉,走过去,柔声喊着:
“茜茜,快起来,哥哥带你去吃饭。”
女孩只是翻了个身,拍掉他的手,顾墨哭笑不得的,这丫头起床气还真重。
本想由着她去的,但又担心不吃晚饭对身体不好,顾墨狠了狠心,用手臂抱起倾城摇晃了几下:
“茜茜,快起来,再不醒的话哥哥就走了。”一般来说,这种哄三岁小孩的话对这么大的人是没有用的。可是,还就有个特例,倾城对这类的话语,特别是从顾墨嘴里说出来的很是受用。
不出十秒,怀里的人已经慢慢睁开了双眸,小手揉了揉,活想像个刚睡醒的小奶猫。
“哥哥,我们去吃烧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