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就这么走?(1 / 2)
床上的颜子殇不知道在小声说着什么,慕卿歌凑近他的嘴边,隐隐约约听到几个字,“好渴。”
原来是渴了,慕卿歌到外面给他倒了杯温水,扶起他,让他慢慢喝下,她从未照顾一个人照顾得如此周到。
把水放到边上,慕卿歌重新坐了下来,望着他绝美的侧脸,“难怪你这么受欢迎,太帅了。”
叶翰枫长得也不错,只是跟颜子殇比起来,逊色了不少,颜子殇的帅带着些许痞气,但许多女生就是喜欢这样的男生,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就验证了这个道理。
慕卿歌鬼使神差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下巴上未刮的胡子有点扎手,慕卿歌想到了什么,跑到客厅翻箱倒柜,最终找到了一盒还未拆封的剃须刀。
本是买来送给父亲的,可是还没来得及给,她便私自搬了出来,所以就留了下来,现在刚好可以派上用场。
按照说明书,聪明的慕卿歌很快便学会了,来到房间,将颜子殇的胡子刮干净。
很快就完工了,看起来就像是焕然一新的颜子殇一样,慕卿歌笑了,“这样看起来好多了。”
就这样,忙活了一个晚上的慕卿歌趴在桌上睡着了。
草长莺飞,寒冷的冬天过去,迎来温暖的春季,草地上奔跑的女生笑着喊着,“子殇,你看,我放起来了,我的风筝是最高的。”
那抹纯真的笑容,令人身心愉悦,颜子殇望着她,脸上满是宠溺,“嗯,你是最棒的。”发自肺腑的称赞,让她脸上的笑意更深了,走到她身边,伸手拍了拍她的小脑袋,她微闭上眼睛,像是在享受这样宠溺的感觉,当然,这也是她的习惯,“素素。”
苏素睁开眼睛,笑道:“嗯?”
“等我们成年了,你会嫁给我吧?”颜子殇很认真,不是在开玩笑,对于苏素,他从来都是认真的。
苏素小脸微红,“我才不嫁给你呢!”而后害羞得跑开。
颜子殇知道,她是羞于启齿,“哎,素素,等我!”
两人在草地上追逐打闹,嬉嬉笑笑,那个画面是两人永久的记忆,累了,便躺在地上看看蓝天白云。
苏素指着天空,“那朵云很像冰激凌。”
“我看是你又想吃了吧?”颜子殇就像是她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她在打什么主意,他都一清二楚。
苏素喜欢白色,最爱裙子,一身白裙是她的最爱,颜子殇也最喜欢看到这样的她,因为很美很美。
“嘿嘿,你帮我买嘛。”
“好好好,去帮你买。”
当他带着冰激凌回来后,她却不见了,他四处寻找,却一无所获。
感觉身边的东西在变换,颜子殇只觉眼前一片黑暗便出现在医院里,一片白色,转过身是躺在床上憔悴的苏素。
她没有穿着自己最爱的白裙,取而代之的是医院里的病服,她的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颜子殇上前,亲吻她的额头,“素素。”
“子殇,你来啦?”苍白憔悴的脸勉强扯出一丝笑容,这样的她令人爱怜。
颜子殇拉起她的手,在手背处落下一吻,“别担心,我去找最好的医院,一定可以治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