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滚石乐队(2 / 2)
“这支乐队很不错吧?他们小有名气,还有大把粉丝,如果他们愿意签约,我们可以一拍即合。”
保罗当时就向乔尼殷勤地介绍道。
也许就是他怂恿约翰把大家忽悠过来的,不过在乔尼看来,这只乐队的音乐确实有点超前时代的感觉。
“感觉有点过于激烈了不是吗?”乔尼边看着音乐会上五名乐队成员的表演,同时心中计算着其中所存在的风险和机遇。
“相对市面上的音乐确实很激烈,不过这正是他们的优点啊!”约翰开口称赞了一句,显然很喜欢这只乐队的音乐风格。
只可惜披头士当下的风格并不适合这种吵闹的音乐,否则他们自己就上台表演了。
“没错,这支乐队不仅音乐才华出众,而且他们有些特质也非常吸引人。我们可以抓住机会跟他们合作,在饱和的市场中开拓新的音乐用户。”保罗补充道。
“嗯,似乎很有道理。”
乔尼仔细考虑着,然后随口问了一句,“他们乐队的名字叫啥?”
“滚石!很有个性的名字。”保罗马上回答说。
滚石乐队?
乔尼赶紧瞪大双眼看着舞台上的四人,只不过这里距离有点远,而且他们几人都非常年轻的样子,还有一两人对不上号……
更关键的是,他对这支乐队并不太熟悉。
只是后世常常有人将他们跟披头士相提并论,所以才稍微了解了一点,否则他老早就挖地三尺将这只乐队签约到苹果公司了。
不过现在签下来也不算晚,听说他们还没有固定的经纪人。
更不用说哪家唱片公司会给他们发行唱片了。
这是尚未出道前的滚石乐队,其价值无法估量,即便比披头士略低一些,但是应当也差不到哪里去。
早在几个月前,滚石乐队首次在伦敦的Marquee俱乐部演出,逐渐确定了乐队的早期固定阵容:米克·贾格尔、凯西·理查兹、布莱恩·琼斯、键盘手伊安·史都华和鼓手查理·沃兹。
此后他们还在Crawdaddy俱乐部举办了多场演出。
这支队伍中,米克·贾格尔(Mick Jagger)是主唱,口琴手和词曲作者。
他出生于1943年,英国莱姆斯福德郡一个中产家庭。
他自幼就非常喜欢音乐,曾在伦敦经济学院学习经济学,但后来放弃了学业选择从事音乐。贾格尔是滚石乐队的灵魂人物和领袖,他的奔放舞台表现和深情演绎一直是乐队最大的魅力。
基思·理查兹(Keith Richards)是吉他手、备用主唱和词曲作者。
他同样也是出生于1943年,英国肯特郡一个工人阶级家庭。理查兹是滚石乐队的创始成员之一,与贾格尔组合是乐队最具代表性的双重领袖。
他多次被评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吉他手之一,不仅演绎了许多滚石乐队的经典歌曲,还有很多其他乐队的罕见和独特表演。
此时,另一名吉他手,罗恩·伍德(Ronnie Wood)和鼓手查理·沃兹尚未加入滚石乐队。
乔尼通过记忆迷雾挖掘出相关信息内容,当即决定要把他们签下来。
只不过这种事情亲自去做似乎有点掉价,他打算先安排手下去跟对方接触一下,看看里面有多少人是后来的滚石成员。
他们五人没有在俱乐部待多久,很快又到约翰家里聚会玩牌。
于是他们全都坐下来一边打牌,一边看电视,但仍然是一直转台,一直看到临近晚上十二点。
这时辛西娅煮了些可可给他们提神。
否则约翰就要拿出他的特制卷烟了。
关键是乔尼一向都很反对他们抽这种香烟,甚至威胁说他们要抽烟的话,自己就离开不玩了。
“反正你们四个人也可以玩。”他说。
“别这样子嘛!”
“这种西部卡牌游戏需要人多才好玩。”
他们几人只能妥协了。
约翰喝了可可变得异常的兴奋,打牌时变得很多话:
“我很高兴大家能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就成功了。在年轻的时候就功成名就,代表我们的余生就可以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要是你在最后成功之前已经耗掉了一辈子的光阴,那感觉必定很糟,只能知道这一切都毫无意义。”
保罗顺手打出一张“印第安人入侵”,让没有防备的人都掉了一点血,接着约翰的话笑道:“不管怎么说,大家都知道这个感觉,不过我们还是得自己去发掘。”
“确实如此!”约翰点了点头:“这么久以来,我们总会有些小小的目标,我们从来没有真正把眼光放得很远过。那是些一连串的目标,把一张唱片录好,拿个冠军曲,再写另一首歌,拍一部电影,等等。”
乔尼忍不住插了一句道:“每个阶段在人们面前都是转瞬即逝,但是你们从没想过真正重要的事。比如说,现在约翰觉得要休息了,他对舞台不再感兴趣。又或者林戈对演戏也没有兴趣了,那对他来说只是浪费时间。保罗和乔治也大同小异,你们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兴趣爱好,如果不能聚集在一起的话,那么披头士乐队就会变得四分五裂,再也聚集不到一块了!”
“不!不会的!”
约翰和保罗异口同声地说道:“我们还有音乐啊!只要大家都还喜欢音乐,就算中途分开一段时间,我们终究会重新聚集。”
乔治和林戈互相看了一眼。
最后还是乔治发牢骚地说了一句:“音乐?那也得让我们两个参与进去才行,若是只有你们两人在忙活的话,那有没有我和林戈都一样。”
林戈在旁默默地点了点头。
然后反手给了乔尼一枪,把警长的血打得半残。
约翰赶紧给大家请了一轮“啤酒”,让乔尼的血量恢复正常,然后才解释说:“这就是我们队伍的分歧所在,所以才需要暂缓脚步让大家得到休息,却又不会马上分开来各奔东西,如果你们想要创作音乐,那现在就是一个好机会。”
“那么约翰,你想做什么?”乔尼觉得林戈是“叛徒”,于是逮住往死里打。
约翰思考了片刻,然后回答说:“写作!我想要写本书,我以前也出过一本,这就是我要更多空余时间的原因。”
“乔治,你呢?”乔尼转过头去问道:“你想写歌吗?或许可以找斯图尔特合作,他现在还在汉堡作画吧?”
乔治得到约翰承诺,可以染指乐队创作后,反而感觉有点迷茫,似乎自己对创作音乐并不太执着,认真想了想才回答说:
“我想研究宗教信仰,这让我会尽量去改善人际关系,而不是跟自己过不去。我并不是因为有意识地想改变自己的个性而去研究宗教的。或许是,我也不清楚。我只是试着变成我想要的样子,以及我希望别人成为的样子。”
至于林戈……
他一直都是随遇而安的性格,似乎对什么事情都无所谓的样子。
如果乔尼让他写歌,他一定会认认真真的去写,就算这件事情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也会义无反顾地去做。
反之亦然!
这场牌局让大家了解到今后乐队会更注重个人发展方向,每个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想法,然后看情况去实现它们。
没过多久牌局结束,乔尼先行告辞,然后是保罗和乔治,只有林戈住在附近,他是最后一个离开。
约翰与辛西娅也上楼了。
“对了!”约翰说乔尼给了他一本平装书《达摩流浪者》,他准备看一下再睡觉。
辛西娅则说,“哦,那样的话我要先看。”
列侬家又一个普普通通的晚上过去了,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改变,但是又好像所有一切都变了,只不过他们都还未意识到罢了。
唯有乔尼明白,这个世界的披头士改变有多么大。
换成原历史上的几人,肯定会在对演唱感到厌倦时,共同决定停止一切演出活动,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是想减少外出,增加休闲时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