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闹鬼庄园(五)(1 / 2)
离开艾丽莎的女生宿舍后,林秋来到走廊第二个能打开的房门,也就是尽头的那一间。
根据眼镜提供的信息,这是“管家安地斯巴塞的房间”,林秋总觉得这名字有点熟悉,于是默念了两遍,发现了其中秘密,
“这特么不就是塞巴斯蒂安倒过来吗!?实锤了....这关卡设计者是蛋疼肥宅二次元吧!绝对是吧?!”
作为每天能接触网络的青少年,动漫肯定是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所以林秋对这个名字一点都不陌生,
“不就是《黑执事》和《overlord》里的管家用了这个名儿,所以你就当塞巴斯蒂安是管家通用名了是吧......”
吐槽完后,林秋打开房门(为避免重复用词太多导致读起来尴尬,之后每个房门都默认主角是用防开门杀的方式踹门,我就不专门说了),这里的空间比女仆宿舍大一些,装饰陈设很简单,这意味着需要调查的东西也很少,林秋表示十分感动。
数分钟后,搜索完毕,发现的有用的东西只有两样,一根摆在墙角的蜡烛,以及书桌上的一本日记。
蜡烛的介绍如下:
一根普通的蜡烛,点着后可以照明,或许还有其他用途...........ps:不要纠结它为什么会放在墙角,只有智商足够的人才能琢磨出它的作用。
“恩.........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西式厨刀的介绍里也有这么一句‘或许还有其他用途’,再结合ps的内容,这些东西的用途肯定不是拿来切菜或是照明......”
林秋思考片刻,并没有什么收获,无奈只好放弃,
“有可能这是一组道具,需要找齐所有道具才能弄明白作用,还是先探索吧。”
接着,林秋翻开那本日记,扉页放着一张照片,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穿着西式管家服,带着白手套,精神不错,一双深邃的眼眸,眼皮双的很明显,最主要是长的还挺帅,能让大叔控疯狂的那种。
照片背面有一串英文,即使以林秋的狗屎英语成绩也能拼出这串英文读作“安地斯巴塞”,即管家本人的签名。
林秋回忆起前厅那副油画中的男主人,不由得面露古怪,“一个管家,比自个儿帅那么多,这家主心真大....”
接下来就是日记的内容,关卡自然不能让林秋把这么厚一本日记都看完,所以那些无关紧要的内容都被模糊化了,无法阅读,留下的篇幅最多占百分之一,这些应该就是包含线索的。
8102年4月6日
院子里的紫荆花终于鼓出了花骨朵,看样子没几天就会开放,今年的气温比以往回升的早,紫荆花的花期应该也会早几天。
夫人最喜欢紫荆花了,她就像紫荆花一样美丽。
我同样喜欢紫荆花,那优雅的颜色,漂亮的花瓣,简直是最完美的艺术品。
。。。。。。。。。
看完第一篇,林秋就大摇其头,那充满恶趣味的年份自不必看,剩下的文字看似正常,但林秋却敏锐的从中感受到不正常的气息,
“第一句话,是说紫荆花的花期,但在信息不发达的时代,能把每年的花期记的这么清楚的,一般只有研究人员、植物学家之类的,这管家居然也能记这么仔细,说明他非常关注紫荆花,比一般人要关注的多。”
“后面两句,如果推断没错,应该先是夫人喜欢紫荆花,然后管家才喜欢紫荆花,至于原因,很可能是他爱慕美丽的夫人,夫人最喜欢的花就成了夫人的象征,所以他才喜欢紫荆花。”
8102年7月9日
夫人终于生下了二少爷,我远远的看到他,啊,多么可爱,他的眼睛非常漂亮。
从今以后,我的生命更加多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