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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鸡中霸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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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国姓宗亲可比入朝做官舒服多了,做官还得考任政绩劳心费力,才能拿到并不算多的俸禄,国姓宗室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躺在先辈的牌位上就能拿钱,数代之后,不思进取,耽于享乐,难怪会喜欢乌香膏这种东西。

但不得不承认,腐败末日出奇事。

这些碌碌无为的国姓宗室,虽然占据了社会大多数利益,但的确做到了扩大消费,滋养了大端朝的娱乐行业。

张长生在花鸟胡同里闲逛时,路边店铺除了支摊子做买卖的,走在街巷里的人,全都是满身绫罗绸缎的富贵人家,只有他穿着粗布麻衣,一看就知道是个穷苦人。

收入不高、家徒四壁,平常穷苦大众忙着挣家当吃饱饭,断然不会有张长生这种闲庭散步的清闲心态。

走着走着,张长生感觉似乎有什么在拽他的裤脚,低头一瞅,一只公仔崽正咬着他的鞋边。

这鸡崽瘦得肋排凸出眼窝深凹,长得也是毛发稀疏,眼圈破皮,身后的长尾巴沾了积水打结成团,看后腿明显被人踩过,可怜巴巴的马上要饿死了,犹如乞丐在乞讨。

这是谁家养的公鸡,张长生连着问了好几句,没有人站出来应答,看来是条没人在乎的流浪鸡,这公鸡似乎已经饿地走不动路了,他摸了摸口袋什么没有,要说真带了什么,只有从敛尸卷里拿到的奖品杏鲍菇,这可是个“兴奋剂”蘑菇。

张长生把杏鲍菇掏出来,掂量了一两下扔给公鸡崽,它咕咕几口,狼吞虎咽吃得干干净净,蒲扇着翅膀跑开。

张长生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继续在花鸟胡同逛街,看了街道两边的鸡贩子,总算明白了那小公鸡为什么被遗弃,卖相不好骨骼嶙峋,没谁喜欢这样的病秧子,在古代养公鸡都是以斗争撕咬为乐,再不济用途也是打鸣报时。

玩票儿斗赛圈有三大“斗”,在斗赛过程死了,不用赔钱给对方,一曰斗鸡,二曰斗狗,三曰斗蛐蝈。

这花鸟胡同里就有斗鸡场,是胡同里鸟爷开的,他偶尔会开个几场,有时候还会押注输赢,赢者拿钱。

每次斗鸡场一开,来看比赛的人把场地围得水泄不通,有的是为拿钱来的,有的只是无聊来解闷儿,场面非常血腥暴力,公鸡被咬死现场再常见不过了。

喜欢斗鸡的玩票儿卖鸡挑鸡,也都是按着狠辣暴躁的来,最近传闻最受欢迎的是从北庭国弄来的獒鸡,何为獒鸡,字面意思就是像藏獒般凶猛的鸡。

这种鸡羽毛鲜艳如凤凰,尾巴蓬大如孔雀,浑身墨青带金丝,个头堪比大肥鹅,鸡冠鲜红如朱砂,下盘稳如入定僧,爪子粗壮甲锋利,有那专门的斗家,还会在爪子上绑起小刀片,只要咬起来必定见血疯癫,不死不休。

天下传言,安南国的安南鸡,大端中部的中原鸡,以及西域北庭国的獒鸡,是天下公认的优质斗鸡,鸟爷弄了两只,公母都有,在斗鸡场里啄死了好几个了,真可谓鸡中霸主,在场的看家都愿称之为鸡霸!

这獒鸡可遇不可求,在前朝时曾经被西域北庭国以地凤的名义送来贡品,过沙漠,走迦御关,好不容易逮过来两只,一路舟车劳顿、颠簸坎坷,光有钱都没用,必须要有人脉才能做到,花鸟胡同也就鸟爷有这补天的能耐。

鸟爷对这俩斗鸡喜欢得不得了,天天当宝贝疙瘩给养着,就指望着它们在斗鸡场中做常胜霸主,不但要给他赚够银子,还要给他挣够面子。

鸟爷费劲扒拉从西域北庭国逮回来一对獒鸡,肯定不只是为了自个斗着玩儿,更重要的是拿来赚银子,他故意逮来一公一母,就是想在京城里繁殖出獒鸡崽,等长得差不多了就可以拿来卖钱了。

这斗鸡场里杀出了獒鸡的威名,目前已经有好几个不差钱儿的玩票,给他放话,说要买下这獒鸡的幼崽。

鸟爷坐在炕上哼着小曲儿数钱,能在花鸟市场里做倒腾斗鸡苗的生意,可是蝎子拉屎独一份儿,开个獒鸡场配种,然后通过斗鸡场来吸引眼球,再找几只普通公鸡,让这獒鸡咬死啄伤,只要引得玩票来关注,那就一定能挣大钱。

鸟爷这厢正盘算着怎么挣大钱,堂里的伙计忽然跑过来,脸上冒虚汗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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