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女鬼托梦积德业 狄家梦醒明是非(2 / 2)
片刻间水井周围便围满了人,并且有人拿来挠钩,把井里之人捞出了井口。
大家议论纷纷,忽然人群中有一老汉大声惊呼道:“这不是狄加媳妇吗?快去喊狄加来认人。”
人群外急坏了念翁,因为自己的女婿正是狄加。他扒开人群,抢到尸体旁边一看,顿时感觉如五雷轰顶,口中“我的女……”。
念翁一句话还没有说完,便因悲伤过度昏了过去。
狄家人从乡邻口中知道念绣投了井,又听说亲家翁也在现场,这一家人慌乱中不想着赶去救人,不想着去安慰亲家,却想着怎么来推脱责任,逃避责任。
一家人嘀咕了一阵子以后,只见狄加的父亲往怀里揣上家里所有的银两,又拿上仅有的一银票,慌慌张张出后门赶往县衙打点关系去了。
苏醒过来的念翁抱着自己的女儿哭了个惊天动地,幸亏好心人的劝解和帮助,才想起报官。
衙门仵作查验过念绣尸身以后,得此结论:“身上多处拳脚、棍棒击打的皮外伤轻重不同,但都不致命;头部有一处伤口系撞击所致,也不致命;死因为溺水而亡。至于是自杀还是他杀无法断定。”
县太爷公正严明,明察秋毫,审清问明以后,做出如是判决:“公公婆婆口无遮拦,无故羞辱殴打儿媳,使儿媳名节受到极大的玷污,这是致儿媳念绣投井的间接因素,所以判二人各责六十大板,罚银五百两赔于念家。
狄加不念夫妻之情,是为不义;不善劝父母之过,是为不孝;听到噩耗不积极善后,是为不仁;随意摧残伤害她人践踏国家法纪,是为不忠。像你这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徒本就该严惩,何况你的行为是导致念女投井死亡的直接原因,所以判你当场杖毙之刑。”
狄加的爹娘当听到儿子被判杖毙时,吓的差点背过气去,大叫大喊着:“晴天老爷饶命啊!草民再也不敢了!求您网开一面放过犬子……”
狄加听到杖毙二字顿时被吓晕了过去,当他醒来时正听到自己爹娘向大人求情,自己也把头磕的“砰砰”直响,拼命大喊:“饶命!饶命!!……”
一家三口在各自大喊“饶命”声中猛然从梦中醒来,他们惊魂未定互相对视了片刻,不约而同的想起了念绣,便心照不宣的各自慌张着往念绣房里跑去。
当三人进屋一看,不由得瘫坐在了地上,大眼瞪小眼,满脸尽是苦相。
突然,公公对狄加大喝一声:“快点火把,去井边找啊!”回头又对婆婆吼道:“你死人啊!快去求邻里百舍帮忙去找啊!”
狄加和婆婆这才慌里慌张,哆里哆嗦站起身来各自走开。
不大会,狄家人与几位相邻手举火把来到井边。就有了婆婆在井台边抱着念绣那痛苦的那一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