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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山贼乐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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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八年。

潭州城。

城东黑龙潭大酒店的门外,有一个铺着大理石的广场。

每到傍晚时分,当酒店门前的七十二盏羊角风灯点亮,当跳广场舞的女士们开始扭动身躯,这广场立刻就会变得热闹起来。

今天晚上,这广场比以往还要热闹三点四五倍。

因为就在今天,这广场上忽然来了一个乐队。

在这个乐队临时搭建的舞台上,挂着一张很大的红色广告布,上面写着一行大字——尖峰寨山贼乐队巡回演唱会潭州站。

这山贼乐队震耳欲聋的锣鼓声,将这一带的闲人都吸引了过来。

这个时候,舞台上有一个把头发染得通红、穿得不伦不类的小伙子正在唱着当红明星的情歌。

他已一连唱了三首歌,还时不时地大喊:“这边的朋友,跟着我的节奏嗨起来;那边的朋友,让我听到你们的声音。”

但舞台下的观众却没有一个人鸟他。

因为这个人唱得一点都不好听,哼哼唧唧的,就跟蚊子叫完全没有什么区别。这种唱法,即使再唱八首歌,也让人听得内心毫无波澜,甚至觉得还不如去看广场舞。

舞台上的演出虽然谈不上精彩,但舞台下的人们却还在继续围观。

他们围观,也只不过是他们很无聊。

杜沉非现在也很无聊,于是,他也加入了围观的人群。

但他和别人不一样。

即使是这么乏味的演唱会,他的脸上也带着笑意,似乎觉得非常满意,听得是相当过瘾。

因为他从出生到现在,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演出。

一听到舞台上那小伙子在死气沉沉的歌声中忽然来一个高音的时候,杜沉非就已经在忍不住大声叫好。

一听到这个叫好声,那些围观者的目光,便都朝杜沉非看了过来。

杜沉非也是一个小伙子。

这时,他正站在一盏明亮的风灯下。

他长得虽然并不是特别好看,但也绝不会有人觉得他难看。

杜沉非站在人群中,看起来似乎并不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又似乎是一个颇为特别的人。

无论如何,他的眉毛,比这广场上所有人的眉毛,都至少要黑三点四五倍。

他的眼睛,也比这广场上所有人的眼睛,都至少要亮三点四五倍。

这样的一双眼睛,即使是年过八十三岁、已卧病在床八年零三个月的人,也一定能够从这一双眼睛里看到希望。

杜沉非身上,显而易见的特别之处,是他穿的衣服。

他的衣服,虽然洗得很干净,但却不多不少正好打了三百八十一个补丁。

一看到他身上的这件衣服,所有人都鄙夷地撇了撇嘴。

这些围观的人,似乎日子都过得还挺滋润,没有人穿着打补丁的衣服。

一听到这种叫好声,杜沉非身畔,一个在四月份就光着膀子摆酷、手臂上还刺着“我是一坨屎”的非主流大叔,一面冷笑,一面大声向他身旁三十八岁的马子说:“这乡巴佬,一定是刚从原始森林里跑出来,穿得跟捡垃圾似的,还一惊一乍,站在他旁边,老子都觉得丢脸。”

这女人显然刚被非主流大叔搞到手,因为这个时候,他们看起来很亲密。

这女人斜着一双桃花眼,看了看杜沉非,然后又将擦满了脂粉的头倚在非主流大叔的肩上,娇滴滴说:“这人应该是一个乞丐吧!”

他们说话的声音,足足有九十三分贝。

他们并不担心自己所说的话会被杜沉非听到,他们没有将一个穷成这幅模样的人放在眼里。

杜沉非听到了他们的话。

他知道,自己可能是一个乡巴佬,但却并不是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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