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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北乡狼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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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洲和莫小年的故事结束了,按理来说,我应该是最开心的那个人,因为我是作者,熬了这么长时间,一直靠“用爱发电”来完成这部小说,可是现在写完了,心里更多的是空落落的感觉。

我在2019年就是一个小签约作家了,顶着阅文签约作家的名头,却没完成一部完整的作品,我不是不能写,而是一直荡漾在忙碌的生活里,看着生活的选项,我总是在“择优”,然后浑浑噩噩度过繁忙的一天,这本书也就在电脑文件夹里落灰,整整吃灰两年。

《队长!请留步》原名是《我的室友叫警察蜀黍》,这个故事是18岁那年我在放学路上想到的,当时男女主人公的名字就是顾洲和莫小年。我写它的初衷很简单,我想做法医。

很多人都知道我的梦想,我自己更清楚自己的选择,可是世上哪有那么多的万事顺意,更多的是事与愿违。我与我设定好的人生擦肩而过,而莫小年也被我放进回忆里。她静止不动,我的岁月却剑走偏锋,一直走到二十岁才想起来她。

哦,平行世界的莫小年原来已经停滞不前这么久了,她的人生才刚开始就被我画上了句号。多不公平啊,我已经这么倒霉了,凭什么让她也和我一样呢?她可以去市局做一个女法医,可以见到最好的师父,可以得到最好的爱情……

我不应该做这个刽子手。

一切的转折点都在2020年的夏天,我的初中同桌做了网站编辑,希望我给一个小说大纲,我把《队长》补充完整后交给了她,很可惜,负责人觉得不够甜,我又搁置了。时间一晃,某天在宿舍,我和室友乐乐聊起来了这本书,她满脸姨母笑地建议我写下去。

从那时候开始,我开始怀念顾洲和莫小年了,顾洲是我臆想的角色,而莫小年是我的替身,她拥有我身上很多类似的属性,比如大大咧咧、理智、独立,独立中又有割舍不掉的依赖心理,她古灵精怪,我神经大条,我们都是相似的。而顾洲的人物设定我多花了一些心思,我希望他多与众不同些。顾洲年轻的时候是张扬的,活跃的,剑拔弩张的,反而经受过一些改天换地的事情后,他变得沉稳克制了很多。

在我心里,一个男孩是有成长期的,一份感情也有成长期,顾洲没有从一而终的性格,他总是在进化和蜕变中寻找自我。包括已经牺牲的许一生,虽然我不懂男性之间的交往到底如何,但许一生满足了我对一个良师益友兼兄弟的全部想象。在我的故事里,不能只让爱情横行霸道,爱情和友情应当地位等价,因为友情的力量往往也是强有力的。

再谈谈我设定的爱情吧,书中有三对明显的CP,顾洲和莫小年,韩启和班萱,万迪和乐梓。最早一开始,我希望乐梓永远不会对万迪产生感情,万迪是十恶不赦的毒枭,依理依法,都不可能。写了一半,我心软了,万迪的生命荆棘丛生,他即使杀人如麻万恶不赦,但心里有一片无人区是属于亲人的,他的头颅只能向爱的人低下,在生死之间他选择了保护一次乐梓。我作为作者,只想让他真实的活一次,哪怕这一次,就是最后一次。乐梓作为一个人质,她心里仇恨大于感情,何况在黑暗无道日子里,乐梓根本不可能产生爱情。

至于为什么写了缉毒警,我以前喜欢看缉毒的电视剧电影,缉毒警是一个隐秘而伟大的角色,充满了不可抗的灰色人生,比一般警察更加鲜活。而缉毒这件事,也是在艰难中夹缝生存的任务,我希望用我的笔头,给他们的存在多一点意义,这点意义,夹杂着我的感情。

比起一见钟情,我更相信日久生情,顾洲满足了我对标准男友的一切想象,温柔,美食家,偶尔幽默,理智;莫小年满足了我对自己的幻想,努力,上进,专业,保持热枕,为了梦想做自己。他们两个人互相支持,可以说是旗鼓相当。

我一直坚信,最美好的感情应该是旗鼓相当的,顾洲永远相信莫小年的尸检专业性,陪伴她一次次勇敢触碰各类尸体,莫小年永远守护顾洲内心最软弱的区域,努力帮他找到自己。

他们的靠近不是简单的动心,是“我感觉你可以呵护我的软肋”一般的动心。

好文艺啊,其实我不是个文艺的人,所以很多时候我都用搞笑填满生活,朋友也经常说我特别能“巴巴”,小嘴皮一张一合就是段子,和韩启一样爱创造金句,所以这里面的每个角色都有我的一点影子。

这本书的完成是为了纪念了我18岁的青春,那个无忧无虑热爱幻想的女孩已经在现实里磨平棱角了,有时候我在想,我有多久没有天马行空过了?每天钻在钱眼儿里思考怎么挣点文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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