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诙谐的杀戮(1 / 2)
“改变有时候并不是你能决定的,你只需要学会适应就好,不要想尽办法去改变!”项军坐在越野车盖上,他的手里夹着一根快要熄灭的香烟感慨道。
“那如果我一定要改变呢?”顾庸坐在越野车旁边靠在车灯旁。
“那就学会承担改变所带来的后果,你既然下定决心去改变,想必也就想好了因为你的参与所带来的后果。”项军将烟头按在发动机盖上弄灭淡淡道。
“我不觉得有什么后果是我承担不了的。”顾庸不以为然道。
“那如果是你最在乎的人的性命为代价呢?”项军盯着顾庸眼镜道。
“我不喜欢做这种假设,既不实际,也不好玩。”顾庸厌恶道。
项军忽然盯住顾庸眼睛认真道“相信我!这些总有一天你要去面对的,所以做好心理准备!”
“不要这样!我不太喜欢你这种!”顾庸道。
“一定,你会有那天的!”项军喃喃道。
……
“想过死吗?”小莫往篝火堆扔了一根擀面杖道。
“有时候想过死,但死很简单,活着需要更多勇气。”顾庸往篝火堆边靠了靠,顾庸身上的衣物不是很多,这样的露天篝火堆边,如果不能离篝火近一点,第二天肯定会冻伤。
“我喜欢你的后半句话,活着需要更多的勇气。”小莫抬头望着被乌云遮蔽的天空感慨道“是呀!勇气!我从来没想到,有一天我会从一个瘦小懦弱的男孩变成现在的自己,不过说起来我应该感谢曾今的自己,要不是我努力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恐怕我也没机会活到现在!”
顾庸拍了拍他的肩膀,心中也是感慨连连,他回忆起从前心中一下又充满了感激道“我也很想谢谢项军,他带我活了下来,教会我很多,也救了我很多次,如今想起了,我们一路相依为命,还真是不容易!”
“啊,啊!”项军打了个哈欠,从篝火堆旁坐了起来,见二人正盯着他疑惑道“怎么了?”
……
“我走了很久很久的路,见识过了远方的风景,跟着我一起走的人都已不在了,只有我还活着,血与火之间盛开着玫瑰,花朵汲取着血液中的营养,玫瑰颜色愈来愈嫣红,就好像佳人的容颜,我采下一束花,细嗅着花香,用血液浇灌的玫瑰带着醉人的微香,我把玫瑰夹在手指间,藏在自己身后,迫不及待要给我最在乎的人一个惊喜,我相信她会为我而感到骄傲。”
“就在转角,我似乎辨认出了她的影子,所有跟她有关的一切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我躲在人群里,小心翼翼的窥视着她,思索着我该在什么时候给她惊喜最合适,终于她离我越来越近了,接着我看到了有人挽着她的手和她走在一起。”
“我的手忍不住颤抖了一下,手里的玫瑰落在地上,花瓣散落一地,刚才这支玫瑰对我来说还有着很大的意义,但现在它只是用来讽刺我的自作多情,这是多么令人难过的事实!”
“他牵着她的手上了一辆的士,临走之际,她好似看到了我,当然还有我身后散落一地的玫瑰,这可真让人感到沮丧,我没看出她的眼神有一点变化,唯独她的脸有些错愕!”
“可笑的我拿起了地上的玫瑰,闻着还没散去的芬芳,带着它一块回到了公寓,没有人记得我,没有人认识我,我从他们身旁擦肩而过也没有人与我打招呼,求你们看看我吧!”
“……我站在厕所里的镜子前,整理着凌乱的的发型,有一个声音不停的催促我该做一件大事了,这一刻,我把自己打扮像一位王子,水果刀被我擦拭的雪亮,浴缸里躺着一具被开膛破腹的女尸,她的肠子被我拉出很长长,还有一些恶心的器官,想不到如此漂亮女人的身体也有这些污秽之物。”
“但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很爱她,我毫不在乎那股令人作呕的气味,和她在浴缸里激吻着,尽管她的嘴唇已经被我打肿了,牙齿也被我用钳子一颗颗拔了出来,但她仍然很美,不多说了!我想我已经快迟到了!”
“阳台上我有了一只新宠物,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但我喜欢叫他果果,是我以前那条狗的名字,现在取而代之的新果果是一个可爱的男孩,我挖去了他的双眼扒了皮,砍下了他的四肢,割下了他的舌头,刺穿了他的耳膜,现在对他来说一切只能剩下半截胳膊去触摸,果果最喜欢呆的地方是阳台,只有在那里晒太阳他才能感觉自己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