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人赃并获3(2 / 2)
眼睛一直紧盯着他,舍不得移开一分。
二分队在孙佀寒的带领下,来到了汽车配件公司,出示了搜捕令,因为时间已经晚了,留守的工作人员不多了,要么刚刚随队外出,要么已经下班,留下的都是值班人员,大家看到这么多警察的到来吓了一跳。
孙佀寒指挥大家分头搜查,主要看有没有前几次走私的货物。在他们的密闭的仓库里除了一些他们集团自己生产的配件外,倒是没有发现走私货物,要么已经出货,要么藏在别的地方。
总之,这场搜捕没有什么收获。
早在他们到达公司前,张荃清已经逃走了。
他带走了公司的电脑资料,毁坏了电脑储存系统。信息组在全力抢救资料,也不知道能恢复到几成,看起来这个家伙的计算机技术了得。倒是害得他们信息这一块没有什么大的收获。
如果不是在码头人赃并获,真的很难抓到他们的把柄。
说明这个刘希宏早做准备,他一直是以防万一呢。这个张荃清可能是他特意埋伏进来的棋子。
这次又被他逃脱了。总是留有后遗症的。
阚佑梁马上发布了刘希宏、刘勇程、张荃清三人的通缉令,在青州汽车、火车、飞机场、码头各路口设卡,追捕逃犯。
这场战役,除了三名罪犯在逃,其他可谓大获全胜。
他们连夜组织警力进行突审。
其他人员都一一投降,凡是知道的都说是刘希宏带他们做事,他们以为做的生意就是跟刘氏“至好”汽车集团的相关配件,不知道走私一事。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刘以良被捕以后,居然一句话都不肯说,一定要求他们的律师到场才肯配合调查。
等到刘以良的律师戴勋玮来到走私缉毒大队的关押处,居然提出了保释的要求时,众人也是一惊,真是醉了。
这是他们刚刚拘捕的罪犯,居然想要保释。
当然这也可以理解,刘氏的“至好”汽车集团也是个大公司。
戴勋玮居然拿出了他们这次交易前签订的合同,全程都是刘希宏负责的,想以刘以良并不知情为由,提出保释。
幸亏回来的时候雷浩庭提醒阚佑梁向青州公安局分管走私缉毒的领导特意请示过了,公安局相关领导迅速请示了青州政府,取得政府的支持,把这个案子列入重大案子,不允许任何人的保释。
阚佑梁派了一分队的吴申霖出来见了戴勋玮律师。
告知他:“这是重大案子的人员,刘以良是在走私现场被抓获的,此案重大。等待案情审理的过程中不允许保释。这是青州政府的批文。”
刘以良毕竟是“至好”集团董事长刘海平的二公子,这不是普通人物,他们一定会努力救他的。
果然,第一时间律师就企图保释了,要不是警方准备充分,就被他们得逞了。
当戴勋玮律师看到这份批文时吃了一惊,显然这么短的时间就已经拿到政府的批文,是早就做好了准备的,这不是偶然抓捕他们的这帮人,就是设好的埋伏,看着他们跳入此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