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巧合(1 / 2)
他喜欢听老歌,沈婉如经常在节目里放老歌,以往他就坐在餐厅角落的位置里,边吃东西边回听她的节目,她的嗓音很下饭。现在她不主持那个节目了,新来的主持人风格过于清新,白天不喜欢,也懒得自己去找歌单,便光坐着吃东西。
这家餐厅的汤都做得很不错,会根据时令变换汤的种类,最近推出了菌杂汤,食材简单,却回味无穷。白天很爱喝,会想起小时候母亲待他的温柔,那个时候弟弟还未出生,他们还不是长辈争夺家产的工具。
有时也会想到沈婉如,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嫁给尹山,尹山性格暴烈,又常在外面沾花惹草,公司里无人不知。白天倒不是为婉如打抱不平,遗憾的是听不到从前的节目了,他的想法就是如此的纯粹。
汤的味道不对,缺了点什么,他喝了一口,微皱眉头,服务生认识这位常客,忙过来询问。不一会儿,厨师长出来了,向白天解释今天这汤是徒弟做的,徒弟马上就过来了。厨师长的本意是让方锐多听听顾客的意见,加以改进厨艺,但白天觉得这样不合适,他虽出身富家,但之前也是在公司里打工的,万一他哪里说的不对,餐厅将这位徒弟炒鱿鱼了,那岂不是无中生事。
把钱放在桌上,急急忙忙打招呼走了,白天前脚刚迈出大门,方锐小跑到餐厅里,问厨师长道:“师父,客人呢?”
“刚走了。”
“啊!是我做的太难吃了吗?”
“这位客人几乎每天都来,明天他来了,你问问。”
方锐望向桌上的那碗汤,几乎未动,呢喃道:“他不会再也不来了吧?”再望向门外,闪烁的霓虹灯下川流不息,辨不清哪位是刚才的客人。
厨师长不吭声,不会再来了也说不准,他见过的挑剔的客人多了,安慰道:“我还能干几年厨师啊,客人总有一天要适应新口味,就算我把手艺全部传给了你,也不能保证你做出的味道和我是一模一样的,没事的,慢慢来,用心做。”
方锐又向门外望了望,心里希望着这个客人明天还会再来。
付老板找到了闵洋,跟他大约谈了谈,又是要和父母断绝关系,闵洋本想用给夏瑶的答案来答复付老板,但他更想听一听当事人的看法,是出于何种原因要做出这样的选择,这对要写的文章有帮助。他和付老板约了时间,到时由他和当事人直接面谈。
付老板在电梯里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方锐,说给了她请了个知名的大律师,和她父母断绝关系没问题,好办,他信誓旦旦地打包票,为的是让方锐答应跟他一起吃饭。
方锐说她在上班,事实上的确在上班,付老板问在哪里上班,她不吱声。付老板便追问是不是在星宸,方锐没有否认,因为星宸也没说要跟她解约。
曹丛河最近的日子很不好过,他跟郑明森商量想办法让星宸重回当年的辉煌,但郑明森明显不上心。他一直让曹丛河向后退,避一避,躲一躲,可曹丛河不愿再躲了,他快吃不上饭了,再说躲躲到什么时候,虽然眼下传闻不利,但无形中也扩大了知名度,一副烂牌就打不好吗,他不信。
比如就有公司蹭新闻的热度,主动找到星宸公司要跟他们合作。那公司要搞一场大型晚会,邀请星宸的模特出席,曹丛河认为合作一下也无妨,正当生意干嘛不做。
他将郑明森的话全部抛到脑后了,也仔细想了想,郑明森家大业大,这路不通那路通,而他只有星宸这一个宝贝,全部的心血耗在了里面,所以这事等于定下来了,重点是派哪些模特去。
曹丛河想让Candy打头阵,他看过她的简历了,一个普通人而已,但白家的公子喜欢,那就不普通了。他筹划着把Candy捧红,让Candy感激他,那么星宸能通过Candy获得白家的帮助,结成某种意义上的同盟。
白家“接手”了优山,人人皆知的大手笔,垂涎于与白家站成一队的不止曹丛河一个人。商业联盟,早已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行业类别,既然郑明森靠拢了欧阳集团,那他也可以有自己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