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三章 米国的建立(三十二)(1 / 2)
到那个时候,又可能有新的原J旨主义者,建立新的J派,进行一场新的改革。
而更为混乱的是,什么样的理解,才是真正的“原J旨”,用什么样的模式,来实践“原J旨”思想,不同的人观点并不尽相同。
以“新J”的管理形式来说,除了最终与君主制妥协,沿用“主J制”的类型以外,最初的创新在于,加尔文派所创立“长老制”。
如果说,“主J制”在管理属性上,本质对应的是“君主制”,适配的是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
那么,“长老制”所对应的就是“共和制”,是适应权力“自下而上”产生的需求,而生成的。
所谓“长老制”,简单点说,就是以“议会”的形式,管理J区事务。
每个J区推选出“长老”,由地方长老,负责本J区的大小事务,与M师之间,又有相互制衡的关系。
同时,由长老和M师组成的各级议会,构成整个管理系统的金字塔结构。
只是,上一级的议会,对下一级的议会,并没有实质的管理权,共同认可的组织章程,是这一体系能够有效运营的基础。
“代议制民主”是长老制的核心特征。
由此,你们也可以看出,为什么像荷兰这样商业共和国,会成为这一轮宗J改革的有力支撑者。
然而,对Z治稍有了解的人都会知道,原J旨看“民主”二字的话,“代议制民主”还不是最民主的方式。
这是由于,“代议制民主”的核心认知在于,虽然权力应该归属于所有人,但在具体使用上,还是要由少数代表,或者精英阶层来掌控。
只不过,为了不最终演变成“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这些代表的产生,需要透过各级议会,及一整套管理制度来制约。
一定要把“民主”二字理想化的话,那最正确的民主方式,就是“直接民主”了。
所谓“直接民主”,最简单的理解就是“一人一票”,所有的大事小情,都由全民大会,或者全民公决来决定。
对于JD教“原J旨主义者”,尤其是强烈反感英国那种,不彻底宗J改革的“清J徒”们来说,这种操作才是最理想的。
由此,诞生了JD教管理制度中的,第三个流派——公理制。
公理制又称“会众制”,“直接民主”是其核心主张。
在这一主张之下,每个J会的具体制度和礼仪,由全体会众,通过“会员大会”的形式自行决定,
并且,上面不再有各种层级的议会或者J团。
诸J会之间,虽然也会有横向联系的组织,但只是基于共同的X仰,联合起来松散组织。
当年移居米国的“清J徒”们,就是采取了这种模式,以最纯粹、最理想的方式进行自我管理。
然而,“公理制”的这种直接民主方式固然,看起来能最大限度的,避免个人权力被侵犯,但实施起来的难度去颇大。
最大的难点,在于维持共同的意识X态及认知水平。
唯有如此,才能够保证“直接民主”所产生的结果,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并且不至于产生过大的内部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