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1 / 2)
满腔的怒火,推动着我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准备用手中的杯子,好好的给那混蛋送上一份大礼。
可我才往前走了没几步,又慢慢退了回来,重新坐回到了座位上。
我这不是怂了,而是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这样走过去用杯子给那混蛋开个瓢容易,直接冲上去跟他干一架也很容易。可打这个架的理由呢?我该怎么说?
我自己当然清楚,我这么做是为了报仇雪恨!可对外我没法这样说呀!总不可能在大庭广众的情况下,告诉所有人我是凌峰,我是借尸还魂回来报仇的。到时候会不会吓到别人,我不清楚,但肯定会有人把我当神经病看。
至于打完这场架的最终结果,多半只有两个,一个是我被当成了神经病,被人强行送院治疗;另一个则是由于在公众场合寻衅滋事,被送进警察局。
以上两种结果,无论我是被送进精神病院,还是被抓进警察局,短时间内,我都别想从里面出来了。到时候,失去自由是小,无法完成与白老者的约定才是大。天堂就别想了,洗干净了,准备好去地狱的油锅里滚一趟吧!
得与失,已经清晰的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为了一时的痛快,而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显然是件非常亏本的买卖,并没有多大的意义。更何况,我可不想再因为那混蛋的关系,再一次把自己推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这一番权衡之后,我勉强克制住了内心的冲动,压抑着复仇的魔鬼,憋屈的坐在座位上,两眼继续死死得盯着那混蛋。
虽然这一次,我的理智战胜了冲动,没有作出愚蠢的行为。可是有仇不报,毕竟不是我的风格,特别是仇人就在自己的面前潇洒快活,自己又不能拿他怎么样,这种憋屈的心理,真得快让我抓狂到了极点。
就这样,我咬着牙,坐在位子上,死死地盯着那混蛋看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我那愤怒的样子,任谁看了都会觉得我是来寻仇的。好在我当时坐在角落里,并没有什么人注意到我的存在。
又盯了一段时间,那混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神色显得有些不自然,急匆匆的向厕所跑了过去。
我见此情形,也赶忙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快走朝厕所走去。
可能是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混蛋身上的缘故,当我走到厕所门口时,脚撞到了什么东西,让我有些失去平衡,差点就摔倒在了地上。
奋力站稳之后,我低头一看,是一个水桶,里面装满了水,只是这水很黑,看上去非常的浑浊。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保洁阿姨用来拖地的水,只不过为什么会放在厕所门口,就不得而知了。
我看了水桶一眼,就立马转身进入了厕所。
等我进到厕所里的时候,那混蛋已经进了单间,并锁上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