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我愿意(1 / 2)
唱歌是个体力活,尤其是边唱还要抱还要亲还要躲。
董理觉得这段时间的拥抱可能比别人一辈子的都多。她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非常爱拥抱的人,没有想到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羊旭实在是一个拥抱的重度爱好者。
这不,刚进门,还没有开灯呢,他又抱住了她。
“你-----”董理推他,“你上瘾了?”
“嗯嗯。”
“要戒。”
“不。”羊旭轻轻抚摸着董理的背,“你明天要走,我戒什么戒?”他的声音中全是难过与不舍。
人这一生,要面对无数场告别。与朋友,与家人,与爱人,与过去的自己,我们总是不断地进行着告别。有些告别轰轰烈烈刻骨铭心,有些告别悄无声息痛彻心扉。
“北京和广州,多近。”董理说,“随时---”
“近什么啊,我明天就申请调回广州。”羊旭开了灯,“我现在就写请调报告。”
他真的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你看看现在几点,你明天再写好不好?”董理去拉他的胳膊。哪有这样的,我明天就要走,他还写什么请调报告!
“不,我今天一定要写完。”羊旭说。
待董理洗了澡上了床,羊旭才停止敲击键盘。
“终于写好了,文笔不行,写得头疼。”羊旭摇头叹气,“我念一下,请作家同志批评指正。”
“少来。”
“亲爱的董理同志,第一眼见你,我就喜欢你,跟你一起工作的那段时间,我不知不觉爱上了你,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分钟,我都很快乐,我越来越爱你,越来越离不开你,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想跟你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看电影一起唱卡拉OK,想看你睡着的样子,想打呼给你听,想完全拥有你,想把帅气的自己交给你,亲爱的,请你嫁给我,我会爱你一辈子,我会让你幸福。”
说了不流泪的,说了要把自己藏起来的,怎么又像个傻瓜一样眼泪汪汪的了。董理泪眼朦胧地看着羊旭。
又求婚?求婚这个事是需要反复做的吗?唉,不得不说,这个说自己帅气的男人还真的蛮会煽情的。
羊旭打开戒指盒,取出戒指,二话不说就给董理戴上,然后抬起董理的手,吻了一下。这估计是外国电影看多了,学到了一点。
可要学这个求婚仪式,是不是该学全套啊?比如单膝跪地,比如手捧鲜花,比如至少要等对方说了“我愿意”再戴戒指。
“等等,绅士,我还没有说我愿意。”董理瞪他。
“这还用说吗!”羊旭取出另外一只戒指,“该你给我戴了。”
这是要怎样,这就交换戒指了?这是要把婚礼仪式给省了吗?董理觉得好笑。
羊旭的手指修长,戴上戒指后还挺好看的。
“越简单的款式越经典,几十年以后,也不会想着过时了要换一款。”羊旭看着自己的手,越看越满意,“那个钻石的哪有这么好,而且听说戴钻石戒指做家务不方便。”
“什么,等等,你对我可能有什么误会,我不爱做家务。”董理忙说。事情的走向有点诡异。
“哈哈,我就这么一说。你且听着。”羊旭看董理一脸不开心,“你不爱做家务没有关系,你爱我就好。爱—我—就—好。”
真是够肉麻的。董理想着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他这么肉麻又自恋,也不知道现在退货还来不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