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金丝雀(1 / 2)
金丝笼打开,烈麝惘然看着那个掀开帷帽,动作轻柔,把自己从笼中取出来的女孩,赤红『色』的瞳孔里,倒映着女孩如玉白皙的面容。
它被捧在手掌心。
天都大雪,皇城内的寒流不断,院子里却很是暖和。但檐角下的光线阴暗,导致它并不能真切看清楚女孩的容貌。
即便是一只灵智未开的禽鸟隔着一层薄薄的面纱,它也感受到对方的“神『性』”,那是诱『惑』自己破开云层来到这里的罪魁祸首。
“烈麝不可被驯服”,原来只是一个谎言。
这只烈麝十分享受地埋下头颅,轻轻啄着晶莹剔透的女孩掌心,黑暗当中,只有丝丝光明,在围绕着女孩的发丝旋转,起掠。
它不愿离开。
徐清焰的声音软软糯糯,咯咯笑了起来:“你呀,不想走啦?”
烈麝温顺地以头蹭了蹭掌心,轻轻低鸣一声,它看着徐清焰那双纯净如大海的眸子,享受着这种“被宠溺”的滋味只要能被这个女孩捧在掌心,能够多待一会,什么自由啊飞翔啊,它都不再去追求了。
站在徐清焰身旁的侍女,面容娇嫩欲滴,端的是一副讨人喜欢的长相,可如果两者相比就显得黯淡而又平凡,只需要凭借外貌,就可以区别主次之分。
“小姐,算了算时候”侍女小昭轻柔说道:“阎大夫要来了。”
掀开半边帷帽面纱的女孩,下意识抿了抿嘴唇,抬起双臂拱了拱手,把那只捧在手里的烈麝送了出去,火红『色』的影子声音不舍,终究盘旋一圈,离开了小院。
能够迎着光明飞向天空得到自由,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之前的六只烈麝,『迷』失了方向,都被她如此送走。
就在不远处人流当中,拎着黑木『药』箱的黑袍中年男人,抬起头来,看着那道消弭在雪气当中的火红疾影,面『色』木然,他低下头沉肩行走,穿过大街,越过小巷,从喧闹之处走过,最终来了这处小院,轻轻敲打木门。
“哒,哒哒——”
阎大夫来了。
侍女的神情并不轻松,她望向小姐,得到了后者的肯定,这才前去开门。
阎寿推开这处坐落在天都皇城最偏僻角落的小院木门,从去年的冬天开始,他每天都会来一趟,时间固定在午时初到,来替这个小院里的姑娘看病。
不出所料的,他推开木门,目光越过面容姣好的侍女,看到了那层姗姗落下的帷帽皂纱,那个仅仅嗅着气味,就让自己有些上瘾的女孩,面容被遮得十分彻底,帷帽四周有一宽檐,檐下制有下垂的黑『色』丝网,长到颈部,春暖秋冻,皆是如此,即便是酷暑炽日,帷帽所遮之处,他连一丝肌肤都看不见。
阎寿轻轻屏住呼吸,他是天都有名的医师,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他一年前收了一笔巨大金额的银子,要做的,就是来到这个院子里,替这个女孩“看病”。
天都皇城是一个寸土寸金的地方。
阎寿想都不用想,这个别院的主人,不愿意向自己公开身份,是因为真实的身份会吓到自己,事实上那笔巨大金额的银子已经吓到自己了金屋藏娇这种事情,皇城里的权贵干得还少吗?
按理来说,他只需要奉命行事便可,无须去想那么多,那种层面的大人物,自己看不到也惹不起。
可是当阎寿第一次隔着腕袖把脉的时候,他无比讶异的发现,这个女孩竟然还是完璧之身皇城里什么样的人都有,其中最多的一种就是衣冠禽兽,即便没有看到这个女孩的真实容貌,他也觉得这件事情十分不可思议。
单单是女孩身上这份安静沉郁的气质,就足以让皇城里的那些贵族心旌动摇,按捺不住的先行品尝,哪里还会忍住不去采撷?
自己已经生过无数次的冲动。
能够保持冷静,是因为阎寿无数加一次的提醒自己,在这世界上,在天都这群人的手中,有着数之不清的,比“杀死”还要令人恐惧的手段。
女孩的身体里,藏着一些寻常人『摸』不透的秘密但是阎寿并非寻常人,他也不是庸医,这一年来的相处,阎寿甚至可以说,在这个世界上,自己是最了解这个女孩身体的人了。
这个女孩不能见光,因为她浑身都密布着一种古怪的物质,阎寿在很多天才修行者身上都看到过他并不知道“神『性』”这个称谓,但是他知道,这些东西如果多了,会把这么一个好端端的姑娘给撑死,至于死法如何,他无法断言,可能是女孩闭上双眼,就此安静的死去;可能这些藏在她身体里的危险物质,是比星辉还要猛烈的炸『药』,会把整个院子都夷为平地?
雇主很神秘,来头很大。
阎寿并没有治好这个女孩的把握,一丝也没有,他奔来犹豫着要不要返还这笔银子。
可是雇主的要求很简单。
把这些致命的物质压缩到稳定的状态,让这个女孩能够“活下来”。
这只是一种简单的解决办法,堵不如疏,阎寿没有办法把这些东西疏散出来,但是他的确有办法把它们压缩到一起,如果女孩有一天承受不住这些力量,那么死亡会来得更加猛烈,也更加痛苦。
阎寿只能硬着头皮去满足雇主的要求。
他伸出一只手,轻轻搭在徐清焰的腕袖上,隔着绵柔的绸缎布料,能够感受到少女肌肤的柔嫩润滑,一根银针『插』了下去,阎寿薄薄的一层星辉,顺延内关『穴』的『穴』位传递,与血『液』一起流淌,将这些不知名的物质覆盖兜揽,全都挤压到一起。
整个过程要持续一刻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