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觉得我应该先跑——感觉人都合不来啊(1 / 2)
首先被排除的是言峰绮礼,无欲无求的人太可怕了,最重要的是我觉得自己不一定打得过人家。
嗯,最最最总要的是人家麻婆要和卫宫切嗣相爱相杀……我去凑什么热闹?
当然,最主要排除言峰绮礼的原因,是因为他已经和远坂时臣结盟了,即便这个结盟看起来并不怎么牢固,而且没记错的话最后言峰绮礼会背后捅刀子。
千错万错时辰的错。
我可不想到那边去一不小心被偷税二人组给玩死。
金闪闪的性格或许某些人会喜欢,但是我绝对不会喜欢的,我不是谁的臣民也不可能对什么人卑躬屈膝……虽然不介意被骂几句杂修,但是一不小心我真的回合金闪闪打起来的。
所以这两组直接排除。那么还剩下三个选项……
我偷眼看了眼穿着铠甲一脸严肃的吾王……好吧这位也算了,切嗣爸爸的性格跟我又有些不同,玩不到一块去。
我可不是什么正义的伙伴,也不可能为了大多数人的生命杀死自己在乎的人。
况且骑士道……
那真的离我太遥远了。
当然前提是我有在乎的人的话。
那么,只剩下两个了……
或许是看我太久没说话,于是大帝伊斯坎达尔先说:“你也是英灵吧?本王问你,想不想加入本王麾下,与本王一起征服世界?”
……?
啥?
这就找上我了?
我看了眼征服王,然后看了眼韦伯,再看了眼韦伯后面鬼鬼祟祟的打算做些奇怪事情的暗杀者。
“小心身后哦!”
话音落下,大帝已经反应过来,不知何时出鞘的剑轻而易举的砍下assassin的头颅。但这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一个又一个的戴着面具的黑影浮现,月光被乌云遮掩,黑衣的杀手从角落浮现。
我看着一脸不屑的金闪闪,一脸凝重的呆毛王,一脸无所谓的大帝。摸了摸完好无损的地板——话说这里的地板到底是什么材料的,为什么我从天上掉下来竟然毫发无损。
征服?
我不喜欢征服,不论是被征服还是征服他人……因为感觉很麻烦。
本就是无所谓的活着,为什么要给自己找麻烦?
我继续坐在地上,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干了,我看了看自己的手……黑的如同非洲同胞一般。
不知道,还打不打得起来。
记忆越来越清晰,看过圣杯战争也有差不多五年了,记忆记忆已经模糊。但是或许是英灵的记忆不像人类那样健忘,我竟然想起来了一些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