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欺男霸女(1 / 2)
大商之所以叫做大商,是因为商朝的贸易活动非常频繁。
商业也已经初具雏形。
这也是后代把经商的人叫做商人的原因。
而朝歌身为水路和陆路交通的枢纽,大商的都城,这里的繁华,是别的地方无法想象的。
密密麻麻的青铜制品,加上造型各异的陶器,还有一些丝绸制品,海产品,整个夜市看起来颇为繁华,人流更是来来往往。
中间还有一些拿着各种零食在贩卖的小贩。
“没有想到,咱们大商的夜市已经这么繁华了。”
陈恪对着身边的殷大力感慨道。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确实无法想象这个时代的商贸活动已经这么的繁茂,就连晚上,大家也没有休息的样子,而是汲汲于贩卖货物,兑换钱银。
“都是大王经营有方,要不然,咱们朝歌城的百姓也不能安居乐业,更不可能在大晚上还这么安心的进行货物贸易。”
殷大力不着痕迹的对着陈恪吹捧了一句。
对于殷大力来说,他活着的目的,就是要让陈恪舒服。
因此,不论是一些琐事的事情,还是情绪上面的照顾,他都做的非常到位。
而且,雷霆雨露,俱是天恩。
陈恪身为大商的君主,这整个天下的任何好事,确实都和他有关系。
当然,如果普天之下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也是他来背锅。
“哈哈。”
听着殷大力的吹捧,陈恪哈哈大笑起来。
现在,《诛仙》的贩卖已经步入了正轨,飞廉已经组织人手进行明天书籍的刊印去了。
明天刊印出来的书籍,将会是今天的五倍。
也就是说,今天得到了点信仰值,到了明天的话,这个信仰值可能会五倍的增添,甚至是不止。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一路翻倍的话,复利之下,他的信仰值将会以一个可怕的方式增长着。
到了那个时候,不论是兑换大罗分身还是兑换各种先天灵宝,就都是手到擒来的事情了。
而就在陈恪看着夜市繁荣的景象,想着自己的信仰值一天后会以怎样一种形式增长的时候,忽然前方传出一声喧闹声。
“该死的贱奴,竟然敢偷盗尤必礼公子的《诛仙》,你是在找死。”
人流围拢中,只看到一个身躯强壮的汉子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青铜宝剑,对准了一个跌倒在地上的男子。
这个跌倒在地上的男子,额头上有一个大大的刺字,赫然乃是一个‘奴’字。
商朝现在还是奴隶社会。
所以,整个底层之中,有很多的奴隶。
在传说中,商朝之所以会败亡,也是因为从东夷征伐而来的奴隶最后反戈一击,大开城门,最后,被姬发打入了朝歌城内。
陈恪倒是没有想到,自己随便逛逛夜市,竟然就遇到了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的矛盾。
从站着的那个男子的话语来看,是那个奴隶偷盗了他家主人的《诛仙》???
可是,按照这个时代的规矩,奴隶应该是世袭的才是,怎么可能会认识文字???
而且,这卷《诛仙》今天才刚刚贩卖,就有人偷盗了,这也太奇怪了吧。
“小人没有偷尤公子的书籍,小人也不识字,偷了这书籍没有半点用处。”
倒在地上的那个奴隶看起来上半身赤裸,一副精壮汉子的模样。
但是和手持青铜剑的大汉比起来,他看起来就柔弱了许多。
在青铜剑的威慑下,他只能苦苦哀求起来,并且表明自己并没有偷书的动机。
“该死的贱奴,竟然还敢狡辩。”
“原本尤公子还想饶你一命,可是你如此不知道死活,今天,只能斩断你的四肢,把你砍成肉泥,让你知道偷盗尤公子书籍的下场了。”
那个手持青铜宝剑的壮汉脸上露出狞笑。
说着,就看到他挥起手中的宝剑,要向着那个奴隶的脑袋上面砍去。
“慢着。”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只听到一声大喝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