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2)
亚斯城南边的一个暗巷深处,这里几乎没什么人类来往,所以这的常住客是南城区无处不在的老鼠以及它们的天敌——猫。
小花就是这样的一只野猫,它的名字是它成为野猫前的主人给它取的。不过当某一天它的主人被一群破门而入的其他人类拖进了这个巷子深处的金属门后,它就再也没见到自己的主人出来了。
于是它成为了亚斯城里上万只野猫大军中的一员,而且让其他追求自由的野猫不解的是,小花只在这个巷子附近活动,从来不愿意去两条街外的市场——那里每天都有胆大敏捷的野猫能从人类的手中抢到新鲜的活鱼。
只有小花知道,它还在等它的主人能有一天能突然从那扇冰冷的金属门后走出来,然后抱起它,用自己的胡渣在它的头上摩擦。
今天是第几天了呢?趴在一滩臭水旁的小花想到,好像是第六百多天还是第七百多天了?算了,它舔了舔自己的爪子——上面还残留着上一只老鼠的皮肉,猫记数字的本领本来就不强。
还是想想其他的吧——今晚吃什么呢?最近这边的老鼠越来越少了,上午抓住的那一只是最近三天来的第一只,如果再这样下去,自己也只有在白天的时候去市场从人类的手中抢食物了。
好困,小花伸了一个懒腰,将脑袋埋在了自己的前肢中,还是先睡觉吧,猫一天可是要睡十六个小时呢。
“这……快!这边!”小花刚闭上眼睛,一个女性人类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它的耳朵动了一下,没有睁开眼睛。
“该死!快,把你的鞋子脱下来给我!”还是那个女人的声音。
“绝对不可能!这是我在沙夏尔花半枚金币买的,上面的花纹是燃烧……”这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小花将脑袋换了个方向。
“干!听她的!快!”啊,这是第二个男人的声音,小花终于忍不住,睁开眼睛——她在巷子口看到了一个黑头发的男人,一个金色头发的男人和一个深黄色头发的女人。
这个女性人类的头发颜色和我身上的黄色斑点一样,它想到。
接着它看到在“黑头发”的帮助下,“金头发”脱下了自己的右脚的鞋子,然后递给了“深黄色”。“深黄色”接过鞋子后直接将它扔到了巷子外的街道上,然后说道:“快找地方躲起来!”
接着三个人分别躲在了巷子里的几个木条箱后——那个“金头发”躲着的地方怎么这么眼熟,啊!那是我的厕所。
这时一阵“哗啦啦”的声音从街道上传来,小花又重新看向了巷子口——那里出现了不少浑身“亮闪闪”的人类,这些人类身上反射的阳光让小花几乎不能直视他们。
“该死!看不见他们了,我们追丢了!”
“全能之神在上!这是一个十字路口,我们分开找!”
“大人!你看那!”
“是那个诗人的鞋子——他们还在顺着街道逃跑,我们追!”
又是一阵“哗啦啦”的声音,终于那群让小花眼睛受苦受难的人类离开了巷子口。
过了好一会,之前的那个“金头发”的声音在暗巷中响起:“他们走了吗?”
“闭嘴!”这是“深黄色”的声音——她所躲藏的地方正是在小花的身旁,“这只猫都能比你耐得住性子!”
她在说我吗?小花想到,猫一向都是最能耐得住寂寞的生物。
“该死!我选了一个最糟糕的地方——这里太臭了,而且有一种刺鼻的腥味。干!我的眼睛都睁不开了!”
啊,可怜的人类,小花打了个哈欠,我自己都从来不去那旁边晃悠。
“不行了!我受不了了!”“金头发”从自己的位置那跳了出来,他从自己的衣服里摸出了一张手绢,然后单脚在那擦着自己那支没有穿鞋子的脚。
剩下的两个人类也从自己的藏身处走了出来。
“放心,他们已经走了……怎么回事?他们为什么说你去刺杀了二王子?”“金头发”边在那单脚跳着,边向“黑头发”问道。
后者摇了摇头:“我怎么知道,从离开那个城堡起我们三个就在一起——我怎么可能回去杀二王子。”
“会不会是他诬陷你?不想让我们先找到罗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