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定边(八)(1 / 1)
我从安王府搬了出来,住进了军营。那日之后,燕儿总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肯出门,王妃日日陪着她劝解,也跟着她掉泪。安王叔待我倒是一如往常,甚至又加上了几分小心,那日一般的神情,再也没有出现过。我心中有愧,无颜面对他们一家,只好借着监督军士们训练的名头,搬到了军营之中。
五月底的时候,燕儿动身往兴都去了。她虽是大乾的郡主,却一直长在边地,这是她第一次前往大乾的国都。讽刺的是,这次回去,是为了将她永远地送走。
宁远城的百姓们对燕儿的离开很是兴奋,他们聚集起来,围观着浩浩荡荡的车队,感叹着天家气派,你一言我一语地想象着燕儿出嫁以后边地的安宁生活,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意,看向燕儿的目光,并不觉得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将她看做了一件宝贵的,可以换取自己安宁生活的礼品。
父皇命我留在这里,主持重开榷场和迎送双方送嫁使团一事,等送燕儿到突厥的使团来年到了宁远,还需我和安王叔一同将她送到飒露的营地。这样算来,我至少要等到明年年末的时候,才能回到兴都了。
秋天的时候,断绝了十几年的榷场,在那个我们唤作杀胡,突厥人唤作平汉的小城重开了。我担心百姓们因着之前的事不愿前往那里做生意,带着子衿和子佩两个偷偷过去看了看。出乎意料的是,开市的第一天,那里就极热闹的。大乾的商人带来了茶叶、丝绸、铁器和种种精美的工艺品,突厥的商人带来了大批的牲畜、宝石和从其他部落掳掠来的奴隶。他们自己不熟悉的语言配合着手势和动作讨价还价,丝毫看不出来仅仅在半年之前,双方还是在战场上刀兵相见的仇敌。
我在市集上闲逛的时候,遇到了飒露。他亦是轻装简从,只带了一个随身的卫士。我们远远地点了点头,并没有搭话,想来他的心思大概也和我一样吧。在那以后,没有人在乎那座小城到底该叫做杀胡还是平汉,大家说起它,只是称作榷城。没人提起那两个充满敌意的名字之后,那座小城,渐渐地变成了一座边地最大的商贸集散之地,在草原与汉地的交界处,灯火昼夜不息,繁盛得如同海市蜃楼一般。
第二年春天的时候,突厥的送嫁使团首先出发,来到了宁远城。我见到了飒露的妹妹真珠,她有着草原上女子少有的白皙皮肤,人如其名,恰如一颗光彩夺目的珍珠。比起燕儿的百般不愿与不舍,她显得更为洒脱,似乎并不把去国离乡这件事放在心上。
她用流利的的中原话,唤我作叔叔,问我阿文拉得动多少斤的弓,笑着说听说中原的男子都喜读书,不善弓马,可在草原上一个男子若是不善弓马,是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的。可是还没等我回答,就又自顾自地说就算阿文不善弓马也没关系,以后成了婚,她可以教他。
这个女孩子,热情而又单纯,如同草原上春日的阳光一般,让人很容易就在她面前卸下了心房。虽然明知不合适,我还是忍不住开口问她,离开自己的家乡嫁到异国去,不会难过吗?没想到她笑着摇了摇头,说不难过,自己的母亲,从前就是中原人,与飒露的母亲相交甚密,她从小到大,听得最多的,便是中原的风物,那里是她母亲的故国,自然也算得是她的故国,母亲虽然去得早,但自己能嫁到她从前心心念念的故国去,想来她知道了也是会高兴的。
她说起飒露,满眼都是崇拜与依靠,好像她的哥哥飒露,与外界流传的那个弑父杀兄的狠辣之人,并不是同一个人一般。她说从前二合敦得宠,总是欺负中原来的合敦们,她的孩子们也总是明里暗里地欺负飒露和她,飒露就算自己被打,也总是护着她。后来他们两个的母亲先后去世,飒露便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依靠了。
“不管别人如何说他,我知道,他只是做了自己必须要做的事。在我的心里,他永远都是我最可靠的哥哥。”真珠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里满是笃定,在她的身上,我忽然就看到了安宁的影子。
父皇虽没有自己迎娶真珠,却对阿文和她的婚礼极为重视。阿文的册封礼与婚礼都操办得极为隆重,一直到九月里,护送燕儿的使团才从兴都出发。
阿素的信中说暮云如今已会说话了,会叫娘亲和姨娘了,“虽然你不在他身边,可我拿了你的画像给他看,他也认识爹爹的。”我看到这句,忍不住笑了,家中何时有过我的画像,怕是这丫头自己画的吧。想想她从前给安宁画的那些画,只怕暮云见了我,认不出才是正常的吧。
“安宁十四岁了,马上就到了及笄之年。那天她带着同儿来府中玩,总是问起哥哥,她从前就开玩笑说长大了要嫁给哥哥,如今看来,怕是姑娘大了,有了几分这样的心思了,我也不知该如何处理,先说与你知道了,你回来了劝劝她吧。”
看到这一段,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从前安宁一直说喜欢李守仁,我只当是小孩子不懂事,如今看来,她这心思竟一直没变过。按照李守仁的家世,自然是配得起公主的,父皇似乎也有意要配一个公主给她。只是他心中有了孟娇,无论娶了谁,都不会真心相待的。趁着安宁还小,我得想一个法子打消她这个念头才好……
想起这些,我就有些不自在,阿素的信基本读完了,最后的一行字,仍然是“我很好,就是很想你。”有了这八个字,心中的烦闷总算是减轻了一些。起身推开窗子,天上正有一群归燕列队往南方飞去,北地的燕子要南归了,可兴都的燕儿,却要往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