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敲诈(1 / 2)
家门口围了一圈人,出什么事情了?
我急忙挤进去,原来是吴玉和王元在我家门口的柴火堆边,支起三块石头,烧起了马茶。一匹马和一头牦牛拴在门前的杨树上。
王元穿着一身油亮发黑的皮袍,散发出浓重的膻味,一只手臂光着伸出来,满是油污,满不在乎地盘腿坐在地上。吴玉则半跪在地上,在马茶里加牛奶,用一个铜瓢将奶茶搅匀,舀到一个碗里,毕恭毕敬地递到王元的手上。
吴玉在牧场晒得黢黑,头上众多小辫脏兮兮地披在身后,发出一大股难闻的味道,脸上似乎多了几道伤痕,站在一旁低着头,一言不发,一脸麻木。比起三年前,她似乎老了十几岁。她也看见了我,却迅速地低下了头,仿佛在有意遮掩什么。
母亲在一旁着急地搓手,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县城不像121林场,我们虽然住的还是平房,但是柴火堆放很有秩序,也是临街的。人越聚越多。古锦县城的人对此场景应该是不陌生,那是典型的牧人的日常生活,但都不会在城里的街道上,一般都在城边的空地或者河边烧茶。
母亲叫我到看守所去叫父亲。我气喘吁吁地跑到看守所,父亲把工作交接了一下,马上回家了。
王元来找我家,主要是因为花花的事情,要我家必须出钱,作为这些年的抚养费。
王元说:花花是我的女儿,没经过我的同意,就被你们收养了,我们放牛没人,种地没人,陈真光,你说怎么办?
父亲铁青着脸看着王元,手颤抖着,母亲紧张地望着父亲。
父亲说:有事情进屋里说。
王元说:我们不进去了,免得被人嫌弃,我只要八百元,花花就是你的了。
父亲说:你不要太过分,花花没要你养一天,你自己做的事情还没说清楚,现在居然敢敲诈到我头上了。
王元说:收养必须要花花的父母同意,这个政策我是懂的。你是公安,不会知法犯法吧。
花花又不是你女儿,管你啥事。父亲转头问吴玉:花花是你的女儿,你同意吗?
吴玉突然蹲下埋头哭起来。
王元一脚踢在了吴玉身上:你是死人啊,来之前说的好好的。
父亲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飞身一个锁喉将王元扑倒在地,捏紧拳头怒吼道:没见过你这种不要脸欺负女人的男人!
王元杀猪一般地叫道:陈真光打人了,公安打人了!
一听到“公安打人”四个字,父亲像被电击一般,立马放开了王元。
王元站起身来,挑衅道:你倒是继续打我啊,你不是有枪吗,有种拔出来一枪打死我啊!你要记住,在这里,你也就是个过客,还真把自己当主人了?
父亲用本地话说:你要脸不?我真的该把你送进监狱!
王元说:吃不上饭,要脸干嘛?老子早就不怕什么监狱了,监狱当旅馆,劳改当工作,还有免费的米饭吃。不过,你凭啥送我进监狱?有什么证据吗?说实在话,老子只是生不逢时,否则,你连当我的狗腿子都不够资格!
周围的人在听说母亲说了事情原委后,纷纷指责王元:没见过这么敲诈还理直气壮的,不要脸!
有几个年轻的本地干部甚至要把王元拉到派出所去。
王元拔出了腰刀,胡乱挥舞起来,众人纷纷后退。王元叫嚣道:当年,你们这些杂种,哪个不是跪拜在老子跟前的。
旁边一个做生意的老人说:现在什么社会了,你以为你还是地主头人家的少爷吗?你那副样子,给古锦人丢脸。
王元索性坐下来,一副戳破天不补的态度:老子今天就不走了!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拿不到钱,我就要到学校去,到法院去。
我实在气不过,说:你是本地人,我在这里长大,一样是本地人,哪个怕哪个?
王元笑起来:有脾气,不过,就凭你父亲进山,你在这里长大,终归成不了本地人,哪怕生活十代人都不行!老子哪怕浪迹天涯,落叶归根还是本地人。不信你问你父亲。不过,这是很复杂的历史问题,你们文化太低,懂不起!
王元尖酸刻薄的话激怒了我,我突然热血冲动起来,从柴垛子上拿起一根青冈柴,冲过去想给他脑袋上打个花儿开。
父亲一把拉住了我,阴郁着脸,叫母亲到信用社取钱。
母亲回来了,拿出一叠钱对王元说:二百元,这是陈真光将近三个多月的工资,也是我家里全部的积蓄了,我们也有一大家子人要养。如果不同意的话,你就把花花带回去,顺便把花花这几年的学费、生活费还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