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诛赦两难(1 / 2)
唐代处决人犯,一般都在秋末进行。随着秋季将尽,被送到京师监狱,打入死牢的吕大柱正心惊胆战地等待阎王前来把他带走。
不过,自从刑部主事吕和昶悄悄进驻六合村后,其死期似乎又变的扑朔迷,离,遥遥无期。
毕竟,处死犯人的事,正好是吕和昶所当差的刑部管,他到六合村是为了查清天神下凡案,而这个案子的最先发现者就是那个奸杀案案犯吕大柱。这样,他想查办的案子,还未查清前怎么处死即是当事人,又是知情.人呢?
“处死吕大柱的事,今年秋末恐办不了。”吕和昶达到六合村后的那天夜里想着探案的事,考虑下一步行动计划,彻夜未睡。天一亮,他就提起案几上的毛笔给刑部尚书写信,要他与相关部门协商,暂缓处死吕大柱。
“这什么行呢?”两天后吕和昶的信通过八百里加急送到刑部尚书的书案上,尚书看罢信,很是恼火:“他在刑部视事又不是一两天,连这么一点道理都不懂?”
“可能是侦缉需要吧。”一个侍从随和着,他知道那个吕和昶的刑部尚书的心腹,尚书的话,只能反向理解才对。
“侦缉需要也得年时机呀。”尚书摇摇头:“已解了的案子,没什么矛盾,要想改其被杖死时间,可能么?”尚书瞪了一眼侍从吼道。
“可此案也是天神下凡案一部分,在天神下凡案的案犯未捕获前,与此相关的人是不能随意杖死的。”随从一脸严肃相。
尚书嘴上说不满话,但心里对吕和昶的办案水平还是很看重。
不管怎么说,这此都成了吕大柱这个死囚的多活一段时间的潜在的台词。
这样,吕大柱又从死牢里提出,被押往江南道,待吕和昶重新查办审理。
很显然,上次郑县令与崔都事的两次结案全不算数,还得由吕和昶重新审理。
“此案必须与天神下凡案合在一起结案。”吕和昶到达六合村后的第三天趁夜溜进县衙,与县衙一起谈了许久,最后如是说。
“可这案与天神下凡案没什么关联啊,你怎么把这两个压根儿就是是一案的两个案件合到一起审呢?”郑县令虽怕得罪京师来的重臣,但凭其办案经历,觉得无从入手。
“这个案,不是那个吕大柱首先提出来的么?”吕和昶对郑县令的ding撞心里很是不快。
“是呀。”
“那他算不算此案的一个重要角色么?”
“按吕公的提法,只要目击人都成了案犯。”县令觉得不可理愉。
“你能肯定他说得全是真话么?”
“难道他在撒谎?”
“你能肯定他这样说,只是一个目击者的供词么?”
“那按吕公的意思,吕大柱在这个天神下凡案中,扮演什么角色呢?”
“这正是我们需要搞清的问题。”
“你不去找天神,却在这里来闹乌龙。”郑县令嘴上没说什么,但心里对从京师来的这位理事非常不满。
这不是明摆着么?再审此案,等于否定其已结案的定论。再审的结果,也有可能把他这县令也圈进案子里。
当下正是来俊臣这个酷吏到处咬人的时期,很多人莫名其妙在被套上莫须有的罪名,蒙受不白之冤。
没听崔剑锋的话,暗中找道府,本想尽快结案,结果反而引来刑部的人,竟要把两个没任何关联的案子合在一起办。这未免让郑矬子感到后悔。
“我们应把这个县令控制起来,不能让他随便外出。”姚明扬在一旁听他们谈话。等他们谈话结束出来后,在回六合村的路上对吕和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