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小小刑警,凭什么跟我抢(2 /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乔南歆靠在走廊墙壁上,似笑非笑的勾着唇,明亮的黑眸里波光潋滟,盛满灵动与狡黠。
“辱骂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处5日以下拘留!”
有期徒刑?拘留?不怎么明白法律的慕家二小姐,顿时吓得花容失色,红脸变白脸。
外面的同事则努力憋着笑,煞有其事的严肃点头,对乔南歆的应付手段佩服得五体投地。
要是让慕姚这个富家千金知道,后面还有一句或者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怕是要翻上天了!
但慕姚也没让他们失望,当真夺回她的皮包,翻了翻,一咬牙将她的金卡拍在了桌上。
“你们这种人不就是嗜钱如命吗?这里面有一千万,你做一辈子警察也挣不了这个数!”
慕姚骄傲的哼哼着,涂抹精致的唇却忍不住扁了扁,那是她从小到大二十四年的积蓄啊。
她虽然在慕氏集团挂着副总的闲职,但向来花钱都是又大手大脚的,现在可谓倾家荡产了!
“小乔!收了!不要白不要!我们都是你的证人!”同事们在外面起哄。
乔南歆可是他们警局的警花啊,警局里有这么多的未婚青年眼馋着呢,肥水不流外人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