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傻人傻福(1 / 2)
从小酒吧出来,我觉得自己特别的狼狈。如花似玉,玉树临风的我在这个老妖怪面前,居然一个回合都抵挡不住。在小巷尽头的公厕里,点上烟狠狠的抽了一个长口,虽然公厕的外墙上贴了一个禁止吸烟的标志。偶尔无视一下小规则,也算是自我放纵一下。
小便池有些发黄,刚刚松开拉链某些部位就像黄河泛滥一样不可收拾。那水柱如消防龙头一样粗壮有力,大有要击穿便池的勇气。
“那骨灰瓮里是空的!”铁拐李不合时宜的打来了电话。
老温已经过去监控丫丫的父亲,秋竹在等着陈旭的DNA鉴定结果。
我突然成了一个无所事事的人。
不想开车,也不知道该干嘛,胸中总有一团火在燃烧一样。
天气开始渐渐热了起来,不甘寂寞的女性们争相脱去春装,大街上一片光溜溜的大腿,和摇曳生辉的春情。
晚春来了,真是一个春风满地的时节。
我路过了裙叉子开到腰间的洗脚城,也路过了尽量节约布料的按摩房。但是做为一个九处的骨干,一个知廉耻一个懂礼仪的前途无量的大好青年,我还是做到了尽量只用余光瞧一眼,决不正大光明的看一眼。
然后,我看见了张老三。
他是来找我的,他是听说我来找诗诗所以急着来找我的。
“诗诗是个弱女子……”
这是他见我说的第一句话,我只让他说了一半,就是一个左勾黑拳把这货干到了地上。
他爬起来,刚要开口我一个右黑直拳又击中了他的面门。
这货根本就不是我这的对手,根本就没有还手的机会。学校里教官曾经说过,如果让倒下去的敌人在爬起来,那再倒下去的就一定是你自己。
我上去踢了他屁股几脚,这货的屁股上一点肉都没有。我立刻就没了兴趣,他就像是一个陪练的人偶,这让我想起了学校,想起了那些最最无聊的日子。
打完了就饿了,我和老三就在旁边的一个卤菜店坐了下来。
花生,猪肝,鸡爪,再加上一盘香爆螺丝。
老三用牙翘开瓶盖给我递过来:“我和诗诗真的没有一点关系,我只是喜欢去她那喝酒而已。”
冰镇啤酒,夏天喝来伤胃,却最是适合这晚春的气候。
一杯下去以后,果然让人心安了许多。
“你想卖欢欢!”
“没有,他她说要买,我怎么可能去卖,那对你意味着什么,我又不是不知道。”
我给他的杯子里填满了啤酒。
老三睁着黑眼圈,一口喝掉杯子里的啤酒才道:“我想跟铃铛分手。”
我只管喝着自己的酒,就像没有听见他说话一样。
“不是因为诗诗,只是因为越来越觉得两个人不合适。”
这个理由很充分,也很有说服力。越是简单的理由,才越是不容易改变。
我:“所以,诗诗只是一个借口!”
老三也不看我,他只是看着店外人行道上来来往往的过客:“这个借口,能让她好接受一些,更容易接受一段新的感情。”
我是一个感情方面的白痴,所以我给不出什么意见,只能再给他倒满酒。“你的事,我不管!”
老三笑了笑:“本来就没让你管!”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我只能叫铁拐李来把车开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