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同行相轻(2 / 2)
“我们不申请。”律师在询问了高总的意见后道:“我们认为从软件产品的功能及页面设计上可以看出两个产权具有高度的相似性。”
“被告,陈述下你们的最后意见。”法官道。
“法官,被告是一家科技公司,专门制作软件,被告的产品虽然不如原告的功能齐全,但确实是被告自己研发的。
被告拥有五名软件工程师,已经向法庭提交过资料了。
另外被告为了这个项目,从去年初就开始采购相关元器件,有采购合同和相关的发票,您也可以去厂家调查。
关于研发记录和相关成本的财务凭证被告也提供给了法庭。
所以原告诉我们侵权,我们认为是无稽之谈。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律师道。
整个庭审持续了三个多小时,高总坐在原告席上,越听心里越没有底气,对方说的有理有据。
而自己听了旁边律师的忽悠,在法庭上提出的理由几乎都被对方驳倒了。不用法官说,高总都觉得这案子没戏了。
走出法庭,高总看了自己的律师一眼,头也不回的便离开了。他的律师一脸无所谓的表情,反正律师费是赚到了。
一周后,高总坐在律所的会议室内,对面坐着姚远。
“姚律师,我们公司的官司输了,跟您料想的差不多,当初没听您的,现在弄得打草惊蛇,我们那位副总监肯定有防范了。”高总垂头丧气道。
“您今天来是想……?”姚远疑惑道。
高总的案子已经结束了,自己又不想接二审,他不知道高总来律所是什么意思。
“我想委托你帮我们做竞业限制诉讼,要求副总监继续履行义务,支付我们违约金。”高总道。
“说实话,就像您说的,很可能副总监已经意识到了,我们想再找他的麻烦有点难。
这样吧,我们做个半风险诉讼。咱们签订委托手续您支付两万元,后面的费用,按照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您公司的款项的百分之三十支付。仲裁或者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您觉得怎么样?”姚远道。
之前姚远就计算过了,这位副总监的月薪是五万元,竞业限制期间每个月公司会给他两万元的补偿,期限是一年半,公司已经一次性支付了对方三十六万。
如果公司的请求全部都被法院支持了,那么对方不但要返还已经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还要支付违约金和公司花费的其他合理费用。
副总监要向公司支付的全部款项数目可不小,如果按照裁判数额的百分之三十收取费用,整个案子的收费可就不低了。
“行,您把合同给我,这两天我们就盖章。”高总不再犹豫,因为他只有此一条路可走。
之前高总去找那位离职的副总监谈判,结果碰了一鼻子灰,搞的窝囊带憋气。这次的侵权诉讼案子又打输了,他心里窝火,不管花多大代价他都要给对方一个教训,出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