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沈翌:“我敲诈勒索?”(2 / 2)
“好,刚刚那些都不算,可是你勒索我,要小费,总没有错吧?”
美女把手机放下,手指着镜头,笑道:“有这个全程录像,你赖不掉。”
不等沈翌狡辩,美女继续道:“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
“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若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翌哥你的收入计算,你所要的小费,对于我来说,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正好是最后一项,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至少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美女说完之后,笑眯眯的盯着大沈翌。
犯罪肯定是没有造成犯罪!
口头敲诈勒索,想要定罪,需要索取的财物超过二千以上,并且取得财物。
才会构成犯罪。
她一没有给对方转钱,二沈翌没有收钱。
敲诈勒索,连边都碰不到。
她只是吓唬对方一下,以她对沈翌这种新出道的明星了解,对方百分之百就是个法盲。
别说新人,就是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十几年的人,恐怕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
毕竟,谁会没事去研究法律。
只有专业的人,才会了解这些东西。
事实证明,沈翌确实是个大大的法盲。
一开始还真被对方唬住了!
不过,他也不是笨蛋,自己随口要小费,如果这就要被判刑,那法律就太上纲上线了。
不过,他确实存在说话不严谨。
又被人抓住了漏洞。
要是眼前这位美女跟她杠上了!
那他铁定会吃亏。
明星从来就不是什么强势群体,在很多时候甚至是弱势群体,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这在娱乐圈是明星需要遵守的基本准则!
不管有多大火,在镜头前都不能发。
不然,哪怕你是对的,也会变成错的。
“你叫什么名字?”
沈翌饶有兴致的打量起对方,现在他对眼前这位多少生出了一点兴趣。
当然了,仅仅只是表面感兴趣。
内心深处,他是敬而远之。
一个懂法律的人,不管男人,还是女人。
普通人最好还是离远点比较好,因为你永远别想在他们身上占到一丝一毫的便宜。
“我叫李倩,职业,实习律师!”
李倩见沈翌眼中闪过一丝警惕,心里不禁苦笑,自己刚刚貌似玩的太过火了。
只是不这样子,对方搞不好就跑了。
她虽然读的法律专业,但是私底下性格跟普通女孩子没什么区别,温柔贤淑,美丽大方,善解人意…好吧,这些都跟她沾不上边。
李倩从小性格,就比较男孩子气。
用通俗的话讲,就是喜欢跟男生玩一块。
不然,她也不会买早餐,还让外卖骑手帮她带姨妈巾,不带还威胁给差评。
虽然性格比较大大咧咧,但是作为女生,她还是受到了大环境风气影响。
也跟其他女孩子一样,喜欢追星。
恰巧,她正好是沈翌粉丝团一员。
突然见到自己喜欢的明星,还是在家门口,这让她如何肯放过机会,自然是要多留沈翌一会儿,至少拿到对方的微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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