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阳光总在风雨后(四千大章)(2 / 2)
说起来,路上俾子到也没遇到多少凶险,但我临行前拿了锥子,若真的发生意外,当即会自行了断。
俾子……俾子再给主人磕头。”
冯家大女详细的介绍了经过,王匡像听书一样听他说完。
眨眼间,这冯氏大女说着说着,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转瞬跪下,在地上给王匡磕了三个响头,怀里的铁锥子顺道掉了下来。
王匡眼皮只跳:“别磕头了,入了我王家庄子,便是庄子里的兄弟姊妹,这里没有高低贵贱,也没有那么多繁琐的礼仪,只要一心一意为庄子后,就一直会是这里的人。它不能保你家财万贯,但能保你一生,衣食无忧。
记得,你不是我的奴婢,也是庄子的主人!”
冯氏大女面色一喜,传言果然未错,王家庄子不仅富庶,里面的主人也是性情温和,也不知道她冯氏是多少年修来的福分,父妹终于不必再挨饿,也不用再挨打了。
当真是苦尽甘来。
“俾子谢主人,但俾子既然已经说了终身为奴为俾,以换取我父妹在庄子的生活,俾子虽为女儿身,但也不像那些负心汉,轻易反悔,还请主人谅解。”
在床头的王匡,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人咋这么倔强。
我像那么腐败的人吗?
还要贴身丫鬟?
看冯氏大女这坚决的态度,但今天这事不答应也得应承下来,她手里可还拿着一个锥子呢!
这要是拒绝过度,把她刺激的,给她自己来一下……
那画面太美。
“好了,那就先依你之言,记得以后叫我‘小郎’,不要叫什么‘主人’,另外,把那锥子收起来,只要我在的地方,没人可以加害你。
现在,先去给我打一盆热水,炉子等会再说。”
“是主人……小郎。”冯氏大女脸上露出了笑,顾不得额头上的痛上加痛,站起来后,便拿着门口的木盆小步跑着去火灶房打水了。
等冯氏大女端着一盆热水回到房间后,王匡已把衣服穿好,洗了两把脸,走出房间吸收了一口外面的冷空气,整个人精神一振。
见冯氏大女忙碌着把水倒了,又准备烧炉子,他制止道:“炉子就不用烧了,我们先去吃饭,然后见个人,便……回家。”
回家这两个字,被王匡咬的很重。
冯氏大女重重点了点头,然后小猫一样跟在王匡身边。
先前没有注意到,他现在才发现,这少女穿的单薄,只是一层浅浅的麻衣,整个人脸色冻得铁青。
宋山昨日送来家具,顺道还拿来了些衣衫,在王匡的一再坚持下,冯氏大女终于是穿上了人生的第一次棉衣,脸上带着纠结和坚定。
棉衣很昂贵,她是知道的,但实际上,比她想象中的还要贵。
一碗热乎乎的汤饼,在初春的早晨是最为适宜的。
冯氏大女努力让自己吃的慢些,但发现小郎比她吃的还要快时,终于加快了速度。
“再来两碗!”
第二碗的时候,冯氏大女的肚子差不多有了五分饱,这差不多是她记事以来,吃的最美最饱的一顿饭。
吃饭的速度不自觉的慢了下来,她眼睛偷偷瞄了眼,发现坐在对面的小郎,速度也慢了下来。
“若是不够,再来一碗。”
冯氏大女知道,这是小郎对自己说的,她摇了摇头,有些不好意思,声音也有些结巴道:“不用,饱了。”
“真吃饱了?”
“真吃饱了。”
“那就慢点吃,要记住吃饭的时候,无论再怎么饿,也要先将饭凉一凉,然后慢着点下肚。”
“俾子记得了。”
第二碗的时候,王匡其实已经不想下咽了,他平时吃饭只吃七分饱,而且很讨厌吃得快,这样会加重胃损伤,导致肥胖,甚至长此以往,容易引起糖尿病和癌症。
但为了照顾这个饥饿的小丫头,他还是破例了一次……
自从宋山来到长陵协助他建立基础的势力后,闵泽这两天一直没有来得及回到县衙。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各种手段多管齐下后,他终于是在长陵的正北放下买下了一座三层高的小楼,这里比第一次打算租下的那个门面房要大多了。
这里原本同样是个酒肆,但因为前任主人由于不知名的原因身亡,便被虎头帮买了下来,一直荒废至今。
虎头帮的身后有长安陈家的影子,在长陵算是中等势力,甚至养的还有些游侠儿,和官府的关系也算不错。
买下了地盘,到不愁做什么。
王家庄子这半年来,慢慢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只要你是庄子里的兄弟姐妹,只要是为庄子谋福利,不去作乱反抗朝廷,想要做什么尽管去做。
既然决定建设小郎说的“情报网络”,那情报最丰富的地方,无非两个,一是妓院,二是酒肆。
说起来还是妓院挣钱些,但小郎说过,王家庄子就算穷死也不碰妓院,再加上妓院里都是些和闵泽一样的可怜人,所以……
闵泽打算继续在这里盖酒楼,昨天一早托了宋山给徐徐说到,晚上老四就把钱拿了过来。
“一百五十缗,清点下。”
早上交接的时候,闵泽带着从宋山那里借来的十个大汉,亲自跑了趟虎头帮的驻地,醉红楼。这里是个妓院,充斥着各种胭脂水粉的味道,说实话,他并不想来。
但既然打定主意做坏人,就要和坏人交往。
“成交,闵老大可要记得先前的约定!”
“那是自然。”
两人击掌,相视而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