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道别(2 / 2)
想骗他哪那么容易。
那是他第一次动了恻隐之心,就是那双澄净如水的眸子让他想到了曾经在孩童时代养的那只小狗。
十岁时,大院里盛行了养狗之风,于父辈而言,不过是家里添了一只看家的宠物罢了。
却不知不觉演变成了孩子之间攀比的工具,那时候他们年龄小不懂事,总以为谁牵出来的狗最大最凶,谁就特威风,连走路都昂首挺胸,高人一头。
一向以孩子王自居的雷振霆岂能容忍其他小子将自己比下去,他看着他们牵着狗威风凛凛的样子,羡慕的不行。
在父亲面前软磨硬泡,也得了一只。
据说那只狗不是一般品种,它的母亲曾是部队的一只军犬,在一次执行任务时光荣牺牲。
警犬的后代体型当然非常庞大,一人多高,雷振霆欢喜极了。
他把那只狗当成了自己的亲兄弟,还给它起名叫贝贝,恨不得吃住都在一起。
那时候做事不知天高地厚,有次,他与其他大院的一个年龄比他大的孩子产生了矛盾。
两人逞凶斗狠时,雷振霆失去理智放出了贝贝,贝贝护主,见不得主人被欺负,一上去就将那孩子胳膊咬伤。
回到家后,对方父母自然找上门来理论,父亲气的暴跳如雷,不但狠狠的修理了他一顿,还殃及了贝贝。
无论他怎么哀求,最终还是将贝贝送走。
贝贝走时眼睛里流露出的那种无辜的乞求的眼神,令他终生难忘。
成年后的雷振霆披着冷酷无情的外衣,审问过很多犯人,那些犯人中也有流露出乞求他放过他们的眼神,但乞求的背后透着虚情假意、透着狡猾奸诈。
只有夏芯,用那双至纯至真的眸光看着他,带着无辜、茫然、甚至是无助,让他破天荒的想到了贝贝,动了恻隐之心。
军事重地出现身份可疑人士,性质相当恶劣。
而他却将人在眼皮子底下放走,如果被上级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明知不可为,他却为之。
本以为这样失去理智之举,在他人生中出现一次就够了。
哪知命运好似跟他开了玩笑,兜兜转转,她居然来到了雷家。
而且再不是曾经的不起眼的小姑娘。
不知什么时候,他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的时间越来越长。
眼前女人眉眼清丽、肤如凝脂,一颦一笑美如画。
配上今天穿的浅绿长裙,宛如春天里刚刚返青的小草,枝丫处露出的那抹浅绿,在清晨甘露的洗礼下,干净纯洁,朝气蓬勃。
她的衣服向来怪异,这件浅绿长裙也一样,张开着一个大大的裙摆,像河塘里的莲蓬。
而她的腰就像莲蓬的茎部,细到极致。
雷振霆有时候也怀疑,一个人的腰怎么能这么细,细到好似他稍微一用力就能折断的样子,细到让人生怜。
在认识夏芯之前,他对婚姻从来没有奢望,无非到了该结婚的年龄,找一个自己不讨厌的女人将就着过一辈子,生儿育女,传宗接代。
甚至更多时候,他会觉得男人为什么要成家,一个人过活儿,潇洒无牵挂也挺好。
但现在他不这么认为了,他想成家,而这个人只能是眼前女人。
想到今天来的目的,雷振霆头次感受到了军人这个身份带来的身不由己。
夏芯微恼,哪有人这么直勾勾盯着人看的,他不害臊,她还害臊呢。
人都有虚荣心,雷振霆虽然性子不讨喜,但硬件好的没话说。
俊朗刚毅的长相,快到一米九的大高个、宽肩、窄腰、逆天大长腿,衣服下微微撑起的结实健硕的充满爆发力的肌肉,还有那与生俱来的矜贵气质。
浑身散发着男性魅力。
试问,任谁被这样的男人灼热的眼神盯着还能抗的住?不脸红心跳才怪。
除非已经出了家,看破红尘的尼姑才会心无波澜。
反正夏芯觉得她现在整个身体好似正在被大火熏烤般,面红耳赤、手足无措。
跟大宝做游戏过程中频频出错。
万幸,这样的心里煎熬也没有持续多长时间。
雷振霆终于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声音暗哑道:“夏芯,我要离开一段时间,你好好在这里等我。有事了拨我上次留给你的电话,无论什么事都有人给你解决。”
“啊?奥!”夏芯这才意识到原来他今天是来道别的,也是,他是军人,迟早都要归队,不可能一直待在海市。
之前她还渴望他赶紧归队,别来骚扰她。
现在他真的要归队了,她好像也没想象中的高兴,反而多了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