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献宝风波(1 / 2)
胖子张发财笑眯眯地等大家伙讨论了一会,这才又拱拱手:“鄙府就在前面不远处,麻烦大家相互通告一下,有好贺礼现在就可以去登记,我们那里有人掌眼,就不过多的占用大家的时间了,诸位慢用,我先告辞了。”
说完,张发财走进茶楼里又耽误了一会,这才迈着罗圈腿,一步三晃的离开了宏通茶楼。
不大一会儿,小伙计给周飞的桌上又添了一份点心,言明是张财主赠送的,你还别说,这个张胖子倒是个挺会做生意的主儿,面面俱到,周飞暗想。
前世,大一的时候为了装酷泡妞,周飞狠学了一年多素描和音乐,本来还挺遗憾今生无用武之地了,没想到,机会来了。
周飞根本不用去想,就这个素描本事,在这个世界,绝对的蝎子粑粑独(毒)一份,用这个手艺去给张发财的老母亲去画幅画,岂不是最好的贺礼,既珍贵又特殊吗?
在大中王朝,一切都相当落后,唯一让周飞满意的却是纸张。
据说百年前的一位匠人叫袁成杰,本身是一个木匠,媳妇在家养蚕织布,某一天晚上,媳妇用石灰泡水准备漂蚕茧的石灰水,没有收拾,袁成杰做工剩下的木屑树皮之类也无意间落入其中,第二天,等袁成杰发现的时候,却看见水池这些东西融化在一起,慢慢地冷却下来之后,形成了一层薄膜样的东西,于是袁成杰大感兴趣,继而不断钻研,最终发明了纸张,被世人尊为纸圣。
经过了上百年的发展,大中王朝的纸张已经分为很多个类型,入厕的,写字的,出书的,高档的,应有尽有,尽管这个时代还没有活字印刷,单单就纸张来说,确实令周飞非常满意。
想想古代的一些木的竹的树叶子之类作为入厕使用,周飞仿佛都感觉到菊花一阵阵疼痛。
本想立即就赶去张发财家,可是看看自己的衣服,周飞一咬牙,先去街上的成衣店里买了身衣服和鞋子,人靠衣服马靠鞍,不打扮一下,就这个样子去,难免会被人问东问西,生生的多费一些口舌,衣服钱嘛,哥们会算在画画里面。
二两银子真不是白花的,一身月白色的书生袍子穿在周飞身上,再配上俊朗的外形,好一个翩翩公子美少年。
又在商铺里买了一些染色颜料和笔墨白纸小刀,周飞急匆匆地赶回客栈,愣是让如意客栈的伙计痴呆的站了好半天,才一拍脑袋,想起公子是何许人也。
找伙计要了一些厨房里烧过的柴火棍,没理会伙计迷惑不解的眼光,周飞钻到了房间内,拿出小刀自己制作起来素描的画笔,没办法呀,这玩意这个时代他有钱也买不到呀。
忙活到了中午,周飞这才制作好自己需要的笔墨,装到盒子里,夹着盒子走出门去。
临街吃了一碗米饭和两个菜,米饭挺香,无奈菜就有些差劲了。
这个时代,还没有炒菜的做法,都是水煮菜,吃起来口感差远了,除了一些大富大贵和官宦之家,还有一些调味之类的新做法,劳苦大众只是吃点这些普通水煮菜了,哎,有机会哥们得改善一下大中王朝的居民伙食了,周飞琢磨着。
以前年龄小,他也不愿意折腾,现在十四五岁也算是志学之年,可以考虑一下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了,天大地大,吃饭最大,不是吗?有话为证,民以食为天。
张府,朱红色的大门,高墙大院,气势不凡。
消息传的倒是挺快,也就一上午的功夫,门口已经排起了二三十人的队伍。
队伍的最前方,摆着一张长方形桌子,桌子旁边正端坐着两位老人,正聚精会神地拿着物件进行鉴别,旁边还有两位伙计维持着队伍,听候着老者使唤。
我去,这上面要是再挂个条幅,再写上鉴宝大会,不就有点像某电视台的某节目吗?哈哈,周飞揉了揉耳朵,忍不住有些想笑。
周飞侧方面了解过,张发财这个人虽然说财大气粗,不过为人还不错,不苛刻下人,到现在为止,还除了一个同甘共苦的糟糠之妻,就娶了一个小妾,不过最近听说又娶了一房小妾,张发财有两个儿子,一个在外做官,还有一个小儿子在家,张发财为人还算仗义,孝顺,在鳌县很有些盛名。
笑归笑,钱还得要挣,周飞夹着自己的盒子,排在了队伍的后面。
周飞前面的汉子有三十多岁,络腮胡,扭头看了看周飞,张嘴露出了一口大板牙,“这位小哥,我看你像是一个读书人,怎么也来献宝呀,俺这个可是祖传了好几代的玩意,哎,要不是俺实在是想娶翠花,真舍不得呀。”说完,还悲壮似的摇了摇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