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流萤(六)(1 / 2)
好吧,阿狸想着,那自己也说说自己的马好了。
阿狸说:“我家的马,叫‘破军’,是一只顶天立地、英姿飒爽的的马。”。
冒顿的脸突然绿了一下,“顶天立地,英姿飒爽”的马?是什么马?!
阿狸解释道:“就是我家破军有个毛病,爱路见不平,拔蹄子相助。碰到渣男,就会一只蹄子踹过去,然后用蹄子踩住人家的脑袋。啊,你知道渣男是啥不?就是对自己媳妇儿不好的男人。”。
冒顿下意识的抱紧了自己。说真的,他在王庭里也有很多妹子,他每天都嫌弃人家不干活,还要吃他的、住他的、用他的。那他是不是也算是渣男呢?!
其实,也不算吧,他从来都没找她们收过钱啊!按理说,她们在他的王庭呆了那么久,也应该定期给他交几只牛啊羊啊的当饭钱啊!
所以,他绝对不是个渣男,相反,还是个宽厚而大度的好男人呢!
冒顿把一颗七上八下的心,就那么放回了肚子里面。
阿狸看着萤火虫,想起破军还是她十五岁的时候,那皇帝刘邦送给她的礼物呢。女子十五岁及笄,此后就算成年了。皇后在那时送了她一盒子的精致发簪子,其实她对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就一般般。倒是一向都不带看她一眼的皇帝刘邦,让人牵了一匹很有街头流氓老大气质的马来。
破军的性子不算很好,说真的,平常沉默,关键时刻又太有主意,太过桀骜不驯,不适合当军马。可是,她就是喜欢破军这我行我素的性子,好像总在心理上补偿一点对自己的亏欠一样。
萤火虫越来越多,阿狸才发现,它们好像在跳舞。
冒顿却知道,它们……是在求偶。
春天,本来就是万物交配的季节。
冒顿不喜欢汉人的原因之一,就是觉得他们太虚伪了,明明喜欢一个人吧,但是还不肯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其实喜欢一个人很羞耻吗?
冒顿认为,作为一个人男人,喜欢金钱,喜欢权力,喜欢名望,喜欢武力,为什么就不能真心喜欢一个人呢?为什么对所有东西都可以执着,偏偏就是对着自己心爱的女人不执着呢?就像他们匈奴,那刚成年的小男孩都知道为了喜欢的小姑娘摔跤打架呢,就算输了,又有什么了不起的,练好了本事,重新再打就是了。终有一天,要把心爱的妹子抱进自己的营帐去。
想到此处,冒顿又默默的在心里唾弃了自己一下,知道这道理有什么用?你倒是做啊!
冒顿觉得自己的的耳朵都有点红了,干脆拿起酒袋子来,喝了好久口冷酒,才觉得好些。
听着对面“咕咚咕咚”的声音,阿狸却忍不住有点想笑,早就听说匈奴人豪饮,酒袋不离身,果真如此。
冒顿却又把酒袋子递到了阿狸手边。
呃,当真很是尴尬。要不要从自己的敌人手里接过食物和美酒呢?
当然不,不仅不要轻易从敌人手里接过食物和美酒,而且就算从自己的朋友手里接过吃的东西的时候,也要千千万万个小心。这是皇后经常告诫太子刘盈的话,反复的出现在庄篱的记忆里面。第一次听见这话的时候,阿狸觉得皇后真心是个多疑而狠毒的妇人。可是联想了一下这位历史上着名女性的经历之后,阿狸觉得,皇后真心是个很倒霉的妇人。
当今的大汉皇后姓吕,名雉。本来是一位大家闺秀,衣食无忧。她父亲吕老太公精通相面之术,认为当时还是个街头混混的刘邦奇货可居,便把女儿嫁给了他。吕雉嫁给刘邦后,基本就没有过上一天的好日子。先是刘邦反秦,吕雉作为家眷被牵连,打入囚牢之中,被看守人虐待。后来刘邦势大,和西楚霸王项羽争夺地盘,在一次逃亡中,吕雉和儿子刘盈沦为阶下之囚,好几次差点就送命。等后来终于平安返回刘邦身边的时候,那刘邦身边已经有了好几个新宠,戚夫人也只是其中之一而已。当时的吕雉历经磨难,颜色上自然无法与那些年轻貌美的侍妾媲美,也就被刘邦冷落在一旁。如果不是靠着过人的才智和心计的话,吕雉也早就死了八百回了。
书归正传。信任啊,多么神奇的事物,你把它交到对方手里之前,最后还是想一想对方会不会用它来反过来捅你一刀。
捅就捅吧,阿狸心想,吕雉是吕雉,她是她。生生死死也就是这么个意思,何必天天蝇营狗苟,一万个小心谨慎,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咕咚咕咚”,阿狸也喝了两口。
其实阿狸素日也是喝酒的,不过后宫里的酒都是玫瑰清露、芙蓉醉雨之类的,一味的香绵温软罢了,并不是很中她的意。这人生在世,就要喝最烈的酒,用最快的刀,爱最美的人。人生至此,方才无憾。所以,她不饮酒,不是因为不喜欢喝酒。而单纯是因为没有碰到可心的酒罢了。
“这酒不错,够烈。”阿狸评论,说完之后哈哈大笑,很是豪气。
凭他什么伤心,我自是潇洒自在,人生在世,若是总如此凄凄惨惨切切,又有什么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