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抉择(三)(2 / 2)
冒顿有点冒汗,这人他会对付,这马可真心不是他擅长的范围啊。难不成他要和这匹马去硬碰硬吗?!
冒顿只好默默的扭过头去,用同样的眼神,深深的、深深的看着阿狸。
阿狸却是没有那么好说话的,爪子一摊,道:“拿来。”。
阿狸虽然没说自己在要什么,冒顿却是很心有灵犀的把她想要的东西往腰带里一藏。
阿狸说的呢,自然就是她之前掉了之后被冒顿捡到的那个铜符节了。
开开开开开玩笑,这个玩意要是弄丢了,樊绣衣可是要跟着她一起倒霉的。
冒顿眼睛向上,轻轻的吹起了口哨。他可知道,只要这个东西在他手里,阿狸就不会离开他了。因为,无论阿狸到底是谁,丢了这块牌子,都一定得把它找回来才行。反正他知道,他想用武力强行把阿狸带走是不可能了,这事儿啊,只能靠智取了。
呃,当然还得有一点不要脸的精神,以及不怕死的决心。
好吧,这买卖呢,其实风险有点大。但是,关键在于收益大啊。
这万一阿狸乐意跟他回去呢,他搞不好,明年就能抱上儿子了。
想到这里,冒顿两只眼睛简直在放光啊。他老师右贤王不是天天数落他不干正经事儿吗?他这不就是在为正经的事儿打算吗?
说白了啊,冒顿之前,并不太想生孩子。很多人都认为他是怕因果报应,生怕生出的儿子会比他还心狠手辣、弑父篡位。其实,冒顿确实是怕,怕的却不是这么一桩事儿,而是怕生出的孩子太蠢了,气得快死了。可是,又死都死不成,因为就算闭眼了,也闭眼的不安生。毕竟,其他人蠢,他还可以不管,自己儿子蠢,他可是绝对接受不了的。
可是,要是和阿狸生的话,冒顿觉得这孩子的质量还是有保障的。首先肯定很能打,而且心眼儿还很多,不会脑残。而且长相也过得去。
好吧,虽然娶阿狸,还是他吃亏多一些,毕竟谁知这丫头有没有家暴的习惯。但是,为了子孙万代,冒顿觉得,自己就咬咬牙,忍了好了。
可是,一滴下头来,看着阿狸那张脸,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就那么涌上了冒顿的心头。
这名分,可怎么办呢?!
哎,冒顿霎时间,很是心塞啊。
他一向比较善于观察人。所以,虽然和阿狸只统共呆了半天,却也看出来了,这小祖宗是个傲气的主儿。你让她和别的女人好好的带在王庭,共侍一夫,她估摸着会一边笑语相迎,一边暗戳戳的直接给你的奶茶里下把毒药,顺带弄死你,自己登上王位。
凭良心说,他并不是一个好色的人。但是呢,这王庭里就是西域各国势力的缩影,他总不能为了阿狸,就把所有人都遣送走吧。这得花多大一笔遣送费用啊?!
但是,这件事情,他一定要做成。
他这可不是光为了他自己,若是为了匈奴的千秋万代啊。
说到这儿,就不得不提起汉朝的那位公主了。好吧,虽说他其实挺讨厌这妹子的,因为他姨夫自从回来之后,就天天的碎碎念,说人家孩子不仅本事大、力气大,还脾气特别好,听他讲经说法了一中午都不带犯困的,哪里像他们几个,一听见什么佛啊、道啊就集体打瞌睡。但是,有句话人家说的很是正确,就是匈奴眼前之所以很强大,就是因为有他这个大大大大大大单于领导着。
当然,刚一听到这话,很生气是自然的,这都诅咒要亡国灭种了,搁在谁身上,谁都得被气得吐血了,更何况,他又不是泥土捏的菩萨,平白的好性子。他之所以强忍着没让人去毒死那个公主,是因为人家说的有道理。
但是,他又不是神仙,他终究也会死的。
说到这儿,冒顿有些羡慕汉人了。
匈奴人看不起汉人,因为汉人软弱,没有他们能征善战。但是汉人有汉人的优势,比如智慧,比如文明。汉人有史,以古鉴今,就可以逐渐总结出一些规律来,比如农业灌溉的技术,比如国家制度的革新等等等等,这些都是支持汉人一步一步向前进的智慧。后人管这种智慧的结晶就叫做“文明”。
而匈奴则截然不同。匈奴人其实和草原上的野狼差不多,不信天,不信地,也不信命,只相信自己的牙齿和爪子。在匈奴,能打就是真理,强大就意味着众人的追随。礼仪道德在这片土地上都是不管用的。只有够强大,能抢来食物生存下去,才是正事儿。而匈奴的强大和
首领的领导能力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一个强悍而睿智的单于,就和狼群中的头狼一样,可以让底下的部落臣服,可以率领联军迅速占领其它国家的地盘,把那里的人都变成自己的奴隶,把那里的牛羊都变成自己的财产。但是如果单于之位后继无人或者上位者是个怂包的话,整个帝国就马上会面临土崩瓦解的现象。
每次一想起这个事情来,冒顿就脑袋疼的厉害。
从外面杀进来的,其实并不可怕,这要是从里面开始烂了,才比较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