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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欢乐的挖坟(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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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阿狸又兴高采烈的吃了半个月,吃的自己嘴里右半边都开始起泡了,才终于停止了对油炸食品的迷恋。而且在这半个月中,她成功的把平城附近居住的高士都带坏喽。

所谓高士,也就是为了凸显自己的意趣高洁而居住于荒野之人。他们都学习自己的偶像,也就饿死首阳山的那二位,天天就只吃一些野菜,但是经常喝酒,而且很喜欢一边喝酒一边作诗。这种方式就叫做“曲水流觞”,高士们身着白衣,羽扇纶巾,一个个都跟再世的诸葛亮一样,坐在水渠两旁,在上流放置酒杯,任其顺流而下,杯停在谁的面前,谁即取饮,彼此相乐。

由于阿狸做炸薯条和炸鱼的地方,就在这群高士们聚集的地方附近,所以两方好几次差点没起了冲突。无他,就是高士们估计觉得这味道实在是太窜了,影响了他们饮酒作诗的雅兴。这么吵了许久之后,阿狸就不再过来了。

阿狸和她的炸鱼薯条不再出现,高士们又觉得很是寂寞。

毕竟,薇草虽然高洁,但是不如鸡腿来的实惠。他们最终商议的结果,就是酒肉穿肠过,偶像心中留。于是,他们也就开始偷偷的自己学着做炸鱼和薯条了。甚至有一次,那玩曲水流觞用的盘子里面呢,装的都不是清酒,而是炸薯条了。

后来有人把这事儿八卦出来了,说公主殿下德行有亏,怎么可以以低俗的食物来玷污隐士们高贵的品性。把这话巴巴的传到了皇帝刘邦耳朵里去,意思是让他好好申斥一下阿狸。谁知道刘邦也是个爱玩爱吃的主,立马在未央宫里让人依法炮制,不仅做出了炸鱼和薯条,连带着奥尔良烤鸡翅和麦乐鸡也做出来了。据说皇帝陛下胃口甚佳,一顿可以吃上一大桶。气得戚夫人只能干瞪着眼睛生气。因为皇帝为了吃麦乐鸡,把她花了好几个时辰熬的紫山参乌鸡汤都忘了个一干二净。

从此之后,麦当劳特有的炸薯条和烤鸡翅就成了汉初人民喜爱的风味小吃,甚至有心眼灵活的小生意人特地在街边支了个摊子,卖新鲜出炉的炸薯条,上面还撒着一层海盐。为了怕客人吃的口感,还有时兴的水果汁配送。

大抵倾城倾国的女子都美的不自知,而阿狸虽然分分钟的影响了大汉王朝的流行取向,但是这一切,对于她,都是,咳咳,咳咳咳咳过眼烟云。

就在从皇宫里的皇帝,到街头的百姓都为了用鸡蛋糊包裹的炸鸡块而兴奋不已的时候,阿狸已经开始了全新的美食探索之旅。

阿狸爱吃辣。

爱到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基本菜谱如下:

周一:水煮鱼+米饭,水煮鱼里加两块钱的see you tomorrow, 要特辣。

周二:辣子鸡+米饭,加辣。

周三:吃清淡一点好了,鱼香肉丝,要用青椒炒。

周四:毛血旺,重点在麻辣。

周五:……

反正对于阿狸来说,就算是黄飞鸿花生米里面的干辣椒粒,也是不容忽视的美味。

然而,汉朝初年,是没有辣椒的。

阿狸的内心,遭受了一万点的伤害。

可是,这次她真的没法子解决。因为辣椒原产于西班牙,她总不能真的造一艘船跑到西班牙去吧?这不等于抢了人家哥伦布的饭碗吗?

后来,阿狸终于从严禁的科学出手解决了这样一个问题。

从生理学上来说,喜欢吃辣,其实是一种自残行为。因为身体在受伤的时候,大脑会分泌出一种叫做“五经色胺”的物质,让人产生快乐的感觉,从而让人感到缓解疼痛。也因此,吃辣才会让人有幸福的、被治愈的感觉。

阿狸仔细研究了这一理论之后,发现:自残,约等于,幸福和治愈。

于是,她开始喜欢吃有臭味的东西。

比如说,臭鸡蛋,臭鲑鱼,其中最爱,就是臭名昭着的螺蛳粉。

那一阵,大家都怀疑是不是军营里的老兵越发懒了,连搁了一个两月的袜子都懒得洗,又酸又臭,差点就没把半空中路过的大雁给薰晕过去。那酸爽,简直都可以当成生化武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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