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试问一个凶手杀完人之后,精神怎可能像常人一样(1 / 2)
前面吵架的声音越来越响亮,映姿和绿荷快步走了过去。走近一看,原来是两个中年男子,房主和租户之间的争吵。
“我刚住了一天,你却扣了一个月的租金,不是在明抢吗?”
“你胡说八道,谁在明抢,你别忘了,合约上可是一年为限,白纸黑字,字据为凭的。你出尔反尔,住了一天就想走,我只扣除你一个月的租金,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你还想倒打一耙,还有没有天理!”
“字据的签字不能作数,毕竟我只住了一天,我走了,你一样可以再租给别人,多收我的银子,莫不是从中想发一笔横财?”
“行了,我看也给你说不通,倒不如明日对簿公堂,让知府老爷判个黑白。。”
“去就去,谁怕谁!哼!”
两人争执不下,各不相让,对簿公堂只能是他们唯一一条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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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姿和绿荷一直玩到亥时,街上的人渐渐稀少,也该到回去的时候了。
俩人意犹未尽,依依不舍的回到府衙,往客厅方向走去。映姿以为益王早就走了,去了常宜宾为他准备的房间里休息。不曾想益王不但没去休息,远远的就看见他的两侧坐满了人,都是穿着官服装扮的人,映姿除了认识常宜宾和常如峰父子俩外,其余的都不认识,足足有十几个人。
绿荷也很想知道坐着人都是谁,转身把身后隐藏的吴将军拉了出来:“你告诉我,他们那么多人都是谁呀?”
吴将军粗略地扫了一眼,不以为意的说道:“他们呀,无非是府衙的同知、通判等官员,还有几个是各地方县令。”
仔细听他们的谈话,差不多听个大概,还是因为案子的事情。益王管辖的地方就是不一样,在别的州县,这三具尸体不过就是一件普通的命案,凶手找到了,皆大欢喜;找不到,随随便便就可以扔到一边,便成了陈年积案。
映姿听大哥彭怡恒说过,益王是个做事很谨慎的人,他不允许有各方官员对任何一个案子敷衍了事,当成儿戏,除非真的无能为力。
他们的谈话很激烈,似乎对案子各持己见。
常如峰垂头丧气,情绪非常低落:“王爷,属下已经尽力了,曾发动所有的护卫,查遍了整个建昌城,可以说挨家挨户的搜查、询问,没有一个可符合标准的。”
果真应了映姿的猜测,这样大动干戈的去查,效果不一定显着。
常宜宾也向益王禀报:“下官用了最快的八百里加急,邻州县应该五六天后才能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