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再遇“疯婆子”(1 / 2)
“潮落的这么大,你们看那些黑的地方,全是海虹!”
到了海边,见到遍地的海产品罗彩云激动地要命,就好像见到遍地金银首饰。
海虹学名贻贝,又被叫做“东海夫人”,是一种常见的海产品,壳黑褐色,生活在海滨岩石上。
这种贝类营养价值丰富,被誉为“海中鸡蛋”。
在田镇,清晨经常能看到靠岸渔船的甲板上捕捞了一大堆海虹,而且价格很低,一斤才卖两三块。
李扬家很喜欢吃这种贝类,尤其是李玲安,自己坐那半小时就能吃出一大盆。
李扬对海鲜兴致一般,对于出生在海边的他而言从小周围就没缺过海鲜。
大伯和小姑家都出海,经常给他们送鱼送虾,基本没断过。
老妈手提铁钩和网兜前面开路,李扬和老姐拿着塑料桶跟在后面。
李建民则哆哆嗦嗦点上一根烟,他对赶海这种事无感,今晚纯粹是被老婆揪出来充当工具人的。
好在这片海域是个弧形港湾,风不大,否则真能把他们吹进海里。
“动手啊!站着看它们是不会跳进桶里的。”
李玲安从后面推了李扬一把,然后自己兴冲冲跟老妈开动。
说实话李扬是个有轻微洁癖的人,不太喜欢把自己身上弄的腥味,尤其是手,否则会觉得不自在。
李玲安则全然不顾计,已经开始拎着小桶猫腰捡海虹了。
罗彩云很兴奋,边捡边说今晚要发财了,未来一个月家里都能有海虹蛤蜊吃。
蛤蜊是青岛人最爱吃的海鲜之一,有句名言是“吃蛤蜊喝啤酒”。每到夏天这两样便成了烧烤摊的必备美食,不少外地游客也是慕名而来涌入琴城。
李扬艰难迈开脚步在潮湿的沙地上走动,每一脚都会让鞋的边缘沾上沙子,这种感觉很糟糕。
老妈很有先见之明地穿着水鞋,能够覆盖整个脚踝,用不着担心脏了鞋。
除了他们家,不远处还有零星的几批人也在埋头苦干。
听不到说话声,只有塑料桶跟铁铲一遍遍碰撞在一起的沉闷,以及鞋底跟沙子的摩擦声。
李扬装模作样也弯腰做出捡拾动作,实际上他桶里什么也没有。
很快被老姐拆穿报告给老妈,正在兴奋头上的老妈哪顾得上这,扔下句“不愿意捡就在旁边站着看”,然后继续埋头苦干。
穿的严实不觉得冷,没一会李扬犯了瞌睡,感觉自己站着也能睡着。
他注意到有趣的一点,海滩上赶海的陌生人之间很有默契,面对遍地的海鲜自觉划分地盘,各自形成一片小区域,在自己的空间里辛勤耕耘,不乱入别人的地盘。
大伙也都相互遵守这种潜规则,互不打扰。
直到两个陌生身影进入李扬家的地盘,随着罗彩云一声惊呼,这种气氛才被打破。
“文秀!你怎么也来了,太巧了吧!”
罗彩云见到了自己的闺蜜孙文秀,两人在啤酒厂最累的车间干过活,后来彼此有缘又年纪相仿,这份“革命友谊”一直保存了下来。
也就有了后面李家和韩家的亲近,间接导致了李扬从幼儿园就跟韩小冉认识,以至于熟络到两个人对彼此的肉体毫无兴致。
“彩云?这也太巧了吧,我刚才还跟闺女说那个人怎么看着眼熟,没想到是你。”
孙文秀穿着羽绒服撸起了袖子,看来是干的热火朝天根本不惧怕寒冷。
闺女?
韩小冉?
但是孙姨旁边站着的女孩看起并不像小冉,要更高而且站的更直。
两家的女人交谈之际,李扬凑过去,靠着月光发现居然是韩露!
同时看到的还有她那双瞪着自己的眼睛。
吓的李扬一哆嗦,那天在胡同拐角被支配的恐惧再度浮现。
韩露朝他凶巴巴地努了努嘴,“看什么看,去死。”
尽管声音很低,李扬仍能感受到那股煞气。
“母老虎。”
李扬自言自语,出口后赶紧观察韩露的表情,确定她没有听到才放心下来。
“韩露也来了,东海怎么没跟来,这种体力活需要男人往回抗的。”
罗彩云放下手头活,开始跟韩露妈交谈起来。
“别提了,东海懒的要命,我怎么发火都不愿意从炕上下来,我担心以后强强随他,那可就要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