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妾身不是这个意思(1 / 2)
烂脸可不是光和胭脂有关系的,这里面可大有文章呢!沈明月笑笑。
管家立马给沈明月准备了马车,叫上两个府中的侍卫,随着一道去了沈家名下的胭脂铺子。
铺子开在城东不远的一处庙旁,对门过一条街就是私塾,周遭的米粮铺子比较多,也无青楼,照理说在这里,胭脂铺的生意是确实不行的。
大都是冲着丞相的招牌来的。
等沈明月到了的时候,下车就碰到了还在店门口跟府衙诉苦的王娘子。
王娘子全身上下都透露着两个字:有钱。
她身上的锦衣绸缎,没个几十两银子可下不来,要知道,达官显贵在朝中的俸禄,一月可也就碎银几十。
她记得没错的话,她在丞相府可以领到的月钱也是十四两?并没有小说之中那么夸张,动辄上百两。
“大人,可要给民女做主!您瞧瞧民女现在的脸,这还让民女如何见人呐!”
王娘子撩开斗笠的一角,给跟前的官兵看了看。
不料官兵见状,也不忍地转过脸,安抚她道:“王姑娘您就放心吧,此事我们一定会调查清楚的,若真是铺子里的胭脂坏了您的脸,我们一定依法照办!”
有了官兵的话,王娘子才稍许安分了下来,等待着东家的人过来。
沈明月几步迈了过去,还未到跟前,她的声音已经中气十足地传过去了:“此等小事,还要劳烦大人过来一趟,倒是我们的疏忽了!”
几个官兵转过身来,面面相觑。
管家赶紧解释道:“这是我们家大小姐,丞相的嫡女,沈明月。”
几个官兵闻声,赶紧笑着朝沈明月拱手:“沈大小姐,失敬失敬。”
“多礼了。”沈明月虚扶了一把,开门见山:“听闻有人用我家的胭脂,烂了脸,可有此事?”
她明知道王娘子就在身侧,故作一问。
官兵赶紧地把王娘子拉了过来:“沈大小姐,小的几个也都是为民伸冤,您瞧瞧她的脸,也着实是……”
官兵没有把话说完,但也差不多表达了意思。
沈明月这才和王娘子打上照面:“姑娘,可以让我瞧瞧你的脸吗?不知方便与否?”
王娘子隔着斗笠打量了一番,确定沈明月并不是什么不讲道理之人,遂后点了点头:“进去看吧?民女可不想这副样子被人瞧见。”
女孩子爱美,沈明月当然可以理解,随着王娘子一道进去。
屏退了周围的人,王娘子这才小心翼翼地取下了斗笠,她脸色看上去有些心虚,尤其是在沈明月盯着她的时候。
还不等沈明月问,王娘子便已经不打自招了:“沈大小姐,民女也是迫不得已!胭脂有没有问题民女真不知,但民女是在用胭脂之前,脸上便冒出了这些可怕的东西……”
沈明月倒是有些意外:“那为何现在告知于我?你就不怕我抓了你报官吗?”
王娘子有些支支吾吾的,最后还是把自己的目的说了出来:“之前沈大公子之事,民女略有耳闻,好些民间郎中都说,沈大小姐乃神医转世,若是能得沈大小姐医治,想来民女的脸定然会好的!”
沈明月恍然大悟。
原来是她给沈旭日治腿的事,已经被那些个郎中传出去了,现在都知道她沈明月医术有一手,确实是好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