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大地(1 / 2)
一位又一位歌手上台表演,喻修毅又看到了不少原创曲目相当之好、唱歌相当不错的选手。
顿时,喻修毅忍不住有些紧张,不仅是他,和他在同一个房间的几位选手都有些紧张。
只不过这个时候大家都没有说话,只能听到加重的呼吸声。
喻修毅努力不让情绪影响到自己,然后……
又等到了他上场的机会。
喻修毅深吸一口气,再度抱起一把吉他,然后走上了那条通往舞台的道路上。
这不是他第一次登上舞台,明明刚才已经是从这条路上走过上的舞台,但再走上这条道路时,喻修毅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通往舞台的道路由黑色明亮的瓷砖铺成,黑色透亮能照射出喻修毅影子的瓷砖像是一面镜子,黑色的喻修毅倒映在了瓷砖上。
他一边走着,一边注视着脚下瓷砖倒映出来的自己,似乎是在直视真实的自己。
他想做什么?
他来到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只是想拥有一份工作好让他能交得上房租勉强维持现在的生活而已吗?
是想成为大明星然后赚更多钱吗?
还是……
喻修毅一步一步往前走,他内心里那迷蒙着自己真实想法的雾霾也逐渐像是被驱逐了一般,渐渐清晰。
终于,他来到了和舞台仅有一墙之隔的台阶上。
喻修毅抬头,望向前方台下熙熙攘攘的观众,在这远离大湾区的异乡,他突然想起自己热爱的是什么。
他热爱的是音乐,热爱的是大湾区的粤语文化。
前世无论何时何地,他都能拿着吉他高唱一曲粤语歌,这是乡土的声音。
喻修毅顿时心里莫名有些激动,他要在这里,以前世那堪称盛世的港乐,重振港乐乐坛!
这就是他站在这里的理由,他要成为这个世界的“港乐小天王”!
舞台上,主持人的声音紧接着而来,“很快又到了下一位选手的演唱,而这位选手,他可谓是所有选手里唯一一位来自大湾区的选手,而他刚才曾说过……”
“他选择的两首歌,第一首选择的国语歌的原因是因为他先是种花家人,而第二首歌则是因为他是大湾区人,所以他会选择……自己独创的一首粤语歌!”
“让我们期待!新生代歌手原创的粤语歌——《大地》!”
随着主持人的声音落下,两位主持人立马退下舞台,并且灯光暗了下来。
一阵等待后,舞台的灯光瞬间闪烁亮起,喻修毅瞬间出现在了所有人面前。
导播室里的沈银荷看着突然出现的喻修毅,突然抿了抿嘴,然后美目里彩光连连,俏脸上露出了明艳的笑意,“修毅他……又回来了!”
是那个她熟悉的喻修毅,自信满满、充满坚定的喻修毅,那个在学院里睥睨全场的天才少年,他回来了!
自那个女人在她的安排下,在喻修毅面前展露了真面目。
喻修毅当时表现得相当冷漠且干脆,并没有任何挽回那女人的意思。
可也是在那之后,沈银荷就感觉喻修毅变得越来越没有……自信。
似乎因为那段感情和那个女人,他变得自卑了起来,可能他觉得自己并没有那么优秀,才会越来越颓废。
沈银荷有时候在想,自己是不是做的不对,可那个女人在欺骗着喻修毅,再加上她……
她有着自己的私心,所以她才在舍友的劝说下,安排了那一幕戏,让那女人在喻修毅显露出自己真实面目。
可她从未想过,喻修毅会因为那个女人变得逃避自我,放弃了舞蹈和演艺这条被学院导师认为他极其有天赋的道路,然后毅然决然去参赛《唱作之星》。
只是,现在看来……修毅他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在音乐这条路上,他也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天赋。
望着如今似乎是重拾信心的喻修毅,沈银荷美目中闪烁着光芒,俏脸上笑意久久不去。
……
喻修毅踏上了舞台,此时的他身上一袭白色长袖衫,白衫上领口是非常具有种花家特色的一排排纽结,衣衫上一条条极富种花家特色的青花鲤鱼跃然而上。
下身则非常简单,是一条朴素的灰色长裤,脚下踏着一双老BJ布鞋,稍微露出他的脚腕。
加上喻修毅那本身就不俗的外貌,公子如玉般的人背着一把电吉他站在了舞台上,他拿起电吉他拨片,在电吉他一阵激荡。
但最开始的是种花家的传统乐器古筝,《唱作之星》的伴奏团真能找到练古筝的演奏师,此时灯光打在她身上,她坐在古筝前面对着怀抱电吉他的喻修毅,手指激昂地落在古筝上弹奏弹奏,清幽且快速的古筝乐声接连不断。
接着便是琵琶、钢琴、民族大股、铜管、小提琴、电吉他等乐器,中西乐器接连不断地响起,却丝毫没有任何不适感。
相反,中西乐器合之下,带着古典气息的音乐蔓延全场。
此时,全场观众显然是没有预料到,喻修毅这首歌加入了那么多民族乐器。
激昂的民族大鼓,古典的古筝、琵琶,将种花家那股沧桑、古老的民族气息演奏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