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血书条陈直臣逼宫(1 / 2)
顾子轩深深地知道这个时代的传教士的本事。
与螨清时代的传教士不同,在那个中国沦为肥猪人人都想宰割一块肥肉的年代,传教士来到中国带着天然的种族优越感。
其人员成分五花八门,素质参差不齐,流氓、地痞、赌鬼、强『奸』犯、劫匪……什么垃圾玩意儿都敢往中国扔。
这一点,与他的时代何其相似,不过换了一个低调的名字“外教”……
这些所谓的“传教士”其目的是为了配合西方的军队,以野蛮而又粗鲁地方式,完成枪炮做不到的精神征服。
而当今的大明仍然是毫无争议的世界第一,除了科技落后欧洲—即便是科技,也远远没有达到望尘莫及的地步。
其余的大国指标,军事方面,二者各有所长,欧洲已经开始领先。其余无论是经济、政治、文化、哲学、人口、国家向心力,无不远远领先于殖民者。
这一点,在二十一世纪初的经典魔幻巨作《魔戒》中仍然有所体现。
中土世界最俊美最优秀的种族精灵族,其人设和人物造型便是以古中国人为原型。准确地定义是以明末传教士带回欧洲,平凡而不稀奇的大明精英阶层的形象塑造。
精灵族的发型,全世界所有民族之中,只有古中国人人是如此装扮。而欧洲与辫子化以前的中国人地深入交流,只有明末的西学东渐时期。
这个时代的传教士,对大明尚处于仰视的阶段,即便最激进者也不过平视大明而已。
能够在万历年来到中国的传教士,无一不是精英中的精英,个个都是神学和自然科学二者兼容并蓄,可谓高手中的高手。
他们的文化等皆不能吸引大明精英,唯一能够拿得出手的,便是科技了,利玛窦便是这群人的典型代表。
……
顾子轩流『露』出对人才的深深向往,口水快要流到嘴角了。
完犊子!
顾云觉得自己应该尽到一个忠仆的本分:“少爷,那群红『毛』夷长得人不人鬼不鬼,听说还会生吃血糊糊的牛肉,成天拿着个十字牌牌对人阿门阿门的叫,说是能驱邪安神,比念阿弥陀佛还要管用。
这不是扯淡吗,巡城兵马司早就想赶他们走,以免其妖言『惑』众。据说一位詹世府的大人为他们说了好话,这才让他们留在京师。
此等妖人招摇撞骗,蛊『惑』无知愚民,活着也是糟蹋粮食,不如……小的将他们……”
他比起手刀狠狠地划过脖子,眼神无比凶悍。
“少爷放心,我会做得干净利索,绝对不会让顺天府和刑部拿到把柄!”顾云对自己的一身本事还是很自信的,因为他师从名师顾自道。
“滚犊子,什么时候你他娘的学会了自作主张!”顾子轩一脚踹了他一个马趴,这个犊子杀心很重啊。
顾大少恨恨道:“我做事自有分寸,险些让你误了大事。告诉你啊,从今天起你安排几个兄弟在暗处盯着他们,不许任何人伤害他们,尤其是索菲娅!
这些人浑身都是宝啊,说不得咱们侯府今后发财的大计就指着他们了。
甚至这次能不能全须全尾渡过眼前的劫难……
我跟你说这个干嘛,嘿嘿,如果能把索菲娅拐回家,小无尘的师傅就有着落了。”
顾云翻着白眼再不多言,您是少爷您开心就好。
无论是前身还是现在,顾子轩都不是严酷御下的人,顾云的反应没大没小,顾子轩仍然笑道:“这事儿暂且不提,我问你,尹天星那群混蛋现在怎样了?”
说起这茬,顾云再度开启了吐槽模式,埋怨道:“少爷啊,
那七个王八蛋这一天天儿地好吃好喝,您还吩咐不许用刑伺候他们,如今一个个肉『色』肥美,比猪长得还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