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赎罪(2)(1 / 2)
他将自己看到的袁杉杉那次被打的情形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宋律师听后问到,“那你有证据吗?”
林之亦摇头。
“老宋,你们先出去吧。”
“爸爸,那是我亲眼所见的。”见林先生并没有给出什么反应,林之奕继续补充说到,“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亲生父母会对自己的孩子下这样的毒手。袁杉杉的妹妹跟着她会得到更好的照顾。”
“光凭这些,也不能轻易拿到抚养权的。父母才是法定的抚养人,只要他们不肯放手,就打不赢这场官司。你知道袁杉杉的父母是什么态度吗?”
林之奕再次摇头。
“还有,你知道袁杉杉有什么稳定的经济来源吗?我看她年纪也不大。”
“她在……”在要说出袁杉杉在酒吧工作的时候,林之奕犹豫了,虽然他并不精通法律,但这本就从灰色地带取得的收入应该不会受到法律的庇护。“应该有吧。”
“看来你对你的朋友也不是很了解啊?就这么想帮她吗?不惜放弃五十万?哦,你已经没有这个资格了。”
林之奕记得来实习之前和林先生的约法三章,但如果今天他不叫出口那句爸爸,宋律师和Amanda就不会拿正眼来看他,更别提告诉他袁杉杉的事情了。这次只要能帮助到袁杉杉,他也不在乎这些钱了。
“没关系的,爸爸。她对我来说,是个很重要的人。”
林先生不禁对林之奕侧目相看,他原是希望通过这次实习,让林之奕认清这个社会现实的残酷,看清普通职工和执业律师之间的差别,从而励志于从事法律工作。可惜事与愿违,才开始几天,这小子就主动放弃了这诱人的奖励。
既然利诱不成,何不试着威逼一下。林先生的大脑快速地转动着,只要林之奕走上法律这条路,他也不怕做个恶人。这个袁杉杉,或许就是一个契机。
“有多重要?”林先生问到。
“就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当初胡浩然他爸爸要请代理律师,你都没有来求我。他和你不是好朋友吗?”
胡浩然这三个字,已经深埋在林之奕的记忆里。被林先生这样突然提起,林之奕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已经不是了。”
“爸爸,你这次到底是帮还是不帮?”
“帮。不是不行,虽然这种官司打起来有点难度,但也不是没有打赢的先例。”
“谢谢爸爸!”林之奕激动地说到。
“别急着谢,我还没答应呢。你知道我一般亲自打一场官司需要多少钱吗?”
“不管多少钱,我都愿意付。”
“哼。”林先生发出了一声冷笑,“你现在哪有这么多钱?”
“先欠着,我以后工作了慢慢还。”
“那算多少利息好呢?”
“爸爸!”林之奕几乎是用哀求的语气说到,“您直接报个价格吧。”
“一百万,不保证能打赢。虽然至今为止,我确实还没输过。”
“什么?”林之奕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个被资本主义深深腐朽过了的父亲。“一百万?”
“所以,你打算分几年还?哦,忘了,你是要组乐队的人,未来十年可能还是像现在这样身无分文。”
“爸爸。”林之奕无奈地说到,“你就不能有点同情心吗?袁杉杉真的很可怜。”
“所以,你的计划是靠我的同情心度过这一生?”
面对咄咄逼人的林先生, 林之奕无言以对,“那您到底要我怎么做?”
“做什么都可以吗?”
“什么都可以!”
“那就先放下音乐,高考考中国政法大学,出来后做律师还是去法院工作,随你自己选。至于音乐的话,作为你的兴趣爱好,我不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