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7(2 / 2)
我给她发的简讯的内容是:
“你可要想清楚了!他可是会记录你所有的表情和内容的!他可是想再帖子上怎么写就会怎么写的!真的!我没有骗你!”
在传完了那条简讯之后我还把当初他发表的文案用红笔标红了然后拿给易初看。
果然,易初在看见了那条文案以后就瞬间收敛了自己的笑意,开始目光如炬,仔仔细细的打量起来了坐在自己对面的孟楠。
但是在一杯奶茶都喝了十分钟的时间中,他们两个相处在一起的时候时光就好像被慢放了。
因为不管怎么样好像都到不了尽头。
于是就连我这个冷场王都能够感觉到气氛的凝结,但是又是在是找不到话来说。
实在是太难了,找些有的没的来说,要不然的话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对了!易初喜欢什么!她最喜欢的就是打游戏!男生最喜欢的肯定也是打游戏!
聊游戏不就完事儿了!没有哪个男生是不喜欢打游戏的!
但是今儿个还真是巧了,孟楠还真的是我见过的为数不多的不打游戏的种子选手了。
从王者农药到吃鸡,再到俄罗斯方块还有贪吃蛇和推箱子,我真的已经尽力了......
他真的是我从小到大里面见过的最奇葩的一位种子选手,因为是真的什么都不会。
但是当我问起他平时最大的爱好是什么的时候,他抬起头来淡漠的看了我一眼:
“不过是一介书生罢了。”
书生?这是什么意思?我们不都是学生吗?这个又有什么好成为特色的地方。
但是他接下来的话却让我竖起耳朵来听了下去:
“我只不过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扑街小写手罢了。”
我原来找了这么半天的话题,蓦然回首的时候这才发现原来就是我的老同行啊!
既然是写手的话,那就很容易了啊!直接搜索他写的书,然后再看看,随便夸两句,不就完了吗?
这种事情,在我们写手圈子里面,没有什么是比日更更加重要的事情,只要理清了人物主线,然后好好的在作者的面前夸一波他写的最好的那个主角。
就立刻会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
因为夸奖他书中的最好的角色其实也是作者最喜欢的角色,你夸他的角色就好像是在夸奖他的孩子一样。
谁不愿意别人对自己的孩子另眼相待呢?
这种事情的需求,永远都是那样的炽热又是那样的刚需。
于是在搜索了他口中的他的书的名字之后,我便在网站上搜索了出来。
我意外发现孟楠的笔名就叫猛男,而且他写出的那本小说是今日的推荐榜第一名。
这哪里是什么扑街小写手,这就根本是一个大佬啊!
看着眼前的这个平平无奇的只是有些略显清秀的少年,我突然就想去抱住他的大腿。
易初要是不喜欢你的话,我喜欢啊!我的天啊!这位大佬的工资得有多少啊!这都够我吃多少顿饭了。
我看着大佬这多少的点击量,多少的礼物数。
简直感觉自己都要起飞了。
就好像自己也拥有了这么多财富一样。
“大佬应该写了很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