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猫
会员书架
首页 > 玄幻小说 > 生死丹尊 > 第132章 黄泉冥帝

第132章 黄泉冥帝(1 / 2)

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好书推荐: 终归虚无2  冥娇  快穿之男神撒得一手好狗粮  该死的无限流  娱乐圈第一神婆  全家穿越:带着百亿空间物资去逃荒  穿越之遇到高冷男神  斗罗:开局觉醒善恶系统  木叶之复制之神  重生之天定贵女 

在三魂七魄没有合体组成神魂前,它们的魂之气刚刚从肉身抽离出来,都是不稳定的。

唐明阳觉得这个法子,哪怕有一丝的可行性,他都要尝试。

失败的代价,顶多就是重伤而已。

他作为生死丹尊,可以轻易将自己给治疗好。

“生死分魂术!”

唐明阳一心多用,同时运转生死分魂术。

运功运转,肉身气息牵引,识海里正在吸收肉身魂之气的灵魂漩涡,忽而一顿,缓缓的向两边分开成为两个魂之气旋。

灵魂还未凝聚,就尝试分魂,这是非常冒险的行为。

因为稍有不慎,立刻会造成灵魂漩涡崩溃。

可如今,唐明阳有这个资本,因为他的魂根太过雄浑了,经得起这样的尝试折腾。

果然,刚刚分离,并不稳定的两个灵魂漩涡,隐隐间有崩溃的迹象。

一旦崩溃,那么代表着唐明阳冲击玄元之境失败,轻则精神虚弱,重则身受重伤甚至可能死亡。

“生死魂玄,轮转!”

眼看就要崩溃之时,唐明阳猛咬舌尖,一个因为灵魂漩涡即将奔溃的虚弱昏眩之感,被咬破舌尖的疼痛一激,他猛然清醒过来。

生死分魂术运转到关键时候,两个刚分离的灵魂漩涡,开始绕着一个圆心点,慢慢旋转起来。

旋转,带来了漩涡结构的稳定。

唐明阳等两个灵魂漩涡都稳固下来后,再慢慢的尝试吸收肉身的魂之气。

“成了!那么接下来,就是尝试将三魂之气和七魄之气,分开了。”

唐明阳继续小心翼翼,将刚从肉身剥离出来的三魂之气和七魄之气,引导到两个不同的灵魂漩涡里。

“咦?”

正在旁边等待着和命运见分晓的紫灵上神,忽而察觉到唐明阳的异样。

这个凡人蝼蚁,不好好突破修为,玩些什么花样?

“原来如此,他要将三魂和七魄,先分开来,好为接下来修炼十方炼魂诀,打下基础。”

紫灵上神很快看出唐明阳的意图,紧接着她嘴角轻扬,泛起赞许的笑容。

她不得不佩服这蝼蚁的胆大心细,敢这么折腾。

同时她心里也很疑惑,这个小子,怎么对灵魂的把握,如此熟悉?

因为敢于将三魂和七魄如此分离,必须对灵魂有很深的认知。而这小蝼蚁,明明还在突破玄元。

紫灵上神想不明白,不过她那一丝赞许的笑容,很快就变成了嘲讽和不屑。

这个想法,她也试过。

别说将三魂和七魄简单的分离,就算是将三魂七魄成功分成十分,她也在神域里挑选的那些绝世妖孽天才里,一一尝试过。

“看来他还没有明白,十方炼魂诀不可能修炼的地方,不是将三魂七魄分离出来,而是分离之后,怎么独立存活成为一个神魂整体!”

简单的分离三魂七魄,就如同将人体的四肢斩断下来一样,这样做很容易,然而不可能的地方就在于,这些斩断下来的四肢,怎么作为一个独立的人体,存活下来。

这就是十方炼魂诀所违背生命基本原则的所在。

紫灵上神静静的看着,也不出声提醒。

三天三夜后,唐明阳终于将最后一丝魂之气,从肉身都剥离出来。

但现在他还不是玄元之境,因为他的识海里,三魂和七魄都分开在两个灵魂漩涡里,唯有组合在一起,才形成完整的神魂,那么他才真正算得上玄元一重聚魂境!

没有彻底组合在一起,那么三魂和七魄,都是不稳定的。

“就是这时候了,是生是死,在此一举!”

“分魂分魄!”

唐明阳觉得时机成熟,开始运转十方炼魂诀。

“来了!”

混元阵印里,紫灵上神神眸一凝,双手不自觉的捏紧。

这命运圣坛预言的传人,终于开始修炼十方炼魂诀了。

这门违背生命基本原理的逆天功法,一旦修炼起来,三魂七魄分离后,会迅速的消散。

“我在神域所挑选的几千逆天妖孽天才里,最长一个人,坚持了一分二十三秒!”

紫灵上神神眸炯炯,她觉得她的心跳,都在这一刻停止了。

这个蝼蚁,到底能不能创造不可能的奇迹?

唐明阳运转十方炼魂诀,功法运转,他的识海里多出十个神秘的漩涡,他未稳定的三魂和七魄,冥冥之中,仿佛受到某种牵引,各自朝着一个神秘漩涡飞去。

一秒钟!

唐明阳用生死分魂术凝聚的两个灵魂漩涡,因为三魂七魄的剥离,瞬间散去。

与此同时,是个神秘的漩涡上空,聚集着十团单独魂魄的精气。

也在这一刻,唐明阳明白过来,他冒险尝试将三魂和七魄分离的办法,其实并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因为十方炼魂诀的功法本身,就自带有将三魂七魄彻底分离的作用。

剩下的,就是炼魂了。

“炼魂!”

唐明阳继续运转十方炼魂诀的下一段法诀。

十个神秘漩涡,在下一段法诀运转的瞬间,各自将唐明阳的三魂七魄给吞没。

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书单推荐: 丹道剑仙 北斗帝尊 重生之傲世仙妃 洪荒之玉皇大帝 血神游记 穿越后我成了王爷的外挂 超凡时代的马斯特 武域圣尊 逆仙战皇 仙子别跑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