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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老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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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狭小。

司马尚统帅先登营,占据地利优势,以山石、树木堵路。

“趁着燕军尚且没有追来,大家先好好休息吧。”

看着疲惫不堪的众人,司马尚吩咐道。

半个多月以来,顾邑守军本就透支着自身精力,非常艰苦才堪堪守住城池。

撤退途中,由于燕军不间断的追杀,赵军都没有休息过,早就疲惫不堪。

这样的队伍,战斗力堪忧。

“呼呼呼!”

小胖子齐轩听到命令,当即四仰八叉躺在地上,丝毫没有了往日的贵族形象。

“累死了!”

齐轩嘟囔着,曾经圆滚滚的脸庞,此时也消瘦了些许。

“小轩啊,你为什么坚持要来断后?”

瘸腿的老卒任庸,坐在齐轩身旁,轻轻抚摸着手中的长矛。

齐轩歪着脑袋,反问道:“庸叔,你又为何留下?”

按理来讲,任庸不过一介黔首,齐轩却是贵族子弟,二人身份相差太远,根本不可能以叔侄相称。

然而,他们当初在一个征兵点相遇,又被安排在相同的队伍。

齐轩这个曾经的纨绔,由于初次上战场,没有丝毫经验,数次险死生还。

若非任庸屡次舍命相救,恐怕齐轩早就被燕军所杀。

战场上的袍泽友谊,胜过了二人俗世身份,故此齐轩直接称呼老人为庸叔。

老人擦抚摸长矛的右手,停在了半空中。

过了半晌,他才缓缓说道:“家中只剩下我一人,活着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况且我年龄大了,就算此战侥幸不死,恐怕也活不了多久。”

“与其苟延残喘,倒不如多杀几个燕军,尽可能让你们年轻人活下去。”

老人的声音很轻,也很平淡,不似赵嘉那般慷慨激昂,也不似赵嘉那般能够鼓动人心。

可是听在小胖子齐轩耳中,他却感觉鼻子有些发酸。

老人戎马一生,上任赵王在位的时候,就屡次被征召入伍,南征北战。

后来因功受赏,娶了妻子、生了两个儿子,本应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

可惜的是。

长平之战,老人两个儿子入伍,大儿子战死沙场,小儿子被俘以后遭到坑杀。

两个儿子的阵亡,让老人几乎崩溃。

好在强烈的仇恨,支撑着老人坚持了下去,并且活到了现在。

后来秦军围困邯郸,老人与他的妻子还有两个儿媳,都登城御敌。

结果老人妻子被乱箭射死,老人大儿媳受伤,因为治疗不及时,感染而死。

就连老人自己,大腿也被箭矢射中,从此留下了残疾。

及至后来,老人小儿媳改嫁,家中只剩下老人,孤苦伶仃的守着院子。

这位身经百战而不死的老卒,从此畏惧黑暗、畏惧孤独,数年来饱受煎熬。

是以,此次燕军攻赵,老人虽然可以免受兵役,仍然毫不犹豫主动请战。

或许在老人看来,纵然死在战场上,也好过独自一人,守着空荡荡的屋子更好。

“庸叔,此战我们都要活下来。”

“我们不仅要活下来,还要将燕国贼人全部赶出赵国。”

“以后,你就不用回到那个空荡荡的屋子了,随我回到家中,免受孤独之苦。”

“此战过后,我就娶妻生子,到时候还要庸叔帮我带孩子呢。”

齐轩起身,抓住老人的手臂,郑重说道。

他出身贵族,曾经更是纨绔子弟,自然非常怕死。

此次之所以坚持留下来断后,也是因为老人的缘故,他不想老人战死沙场。

老人闻言,浑浊布满血丝的眼中,顿时露出了惊人光彩。

有谁真的想死?

老人只是厌倦了孤独,想要拖着残身为赵国出分力,这才抱着必死之心入伍。

若以后真能摆脱孤独,真能抱着小孩在庭院内玩乐,他愿意永远活下去。

“那,就这么说定了。”

“战事结束以后,你多纳几个小妾,生一大堆孩子,我帮你带。”

齐轩咧开了嘴巴,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而后重重点头。

“其实我看庸叔身体也十分健朗,到时候也给你纳一房小妾,说不定还能生个大胖小子。”

听着齐轩调侃的话语,老人顿时一个巴掌扇了过去,打在了对方脑袋上,而后笑骂道:“我都这把年龄了,还怎么生儿子。”

齐轩将脸凑过来,贱兮兮的说道:“就算不能生儿子,等冬天天冷的时候,也可以帮庸叔暖暖被窝啊。”

任庸闻言,却是露出心动之色。

如今赵国女多男少,官府也鼓励男子多纳小妾多生子。

别看任庸已经五十二岁,真要再娶个小妾,说不定真有希望生个儿子。

“踏踏踏!”

就在老人憧憬的时候,大地开始轻轻震动起来,马蹄声也隐约从远处传来。

“燕军来了。”

“备战,备战!”

司马尚猛然从地上爬起来,挥舞着手中长矛,对着士卒们大声呐喊。

听到司马尚的呐喊,老人以及齐轩,不敢有丝毫怠慢,纷纷爬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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