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猫
会员书架
首页 > 玄幻小说 > 天眼炼魂 > 第148章 前因后果

第148章 前因后果(2 / 2)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好书推荐: 小主她只想搞事业  重生军嫂是影后  女装大佬之超能牧师  暗帝爆宠:恶魔大小姐归来  他只是个编剧  吞天魔域  帝少来袭:小逃妻,你被逮捕了  起点穿越系统  咸鱼巨星  盗墓:发丘异闻 

正常情况下,灵魂生物只是一团幽魂,难以凝结实体,传说中倒是有些功法可以令鬼修凝结实体,不过很明显,人极老祖并没有这种功法。p>

所以,他想要得到一具躯体,就只能夺舍!p>

可是他出不去!p>

没有翻天印,他进入不了灵力世界,只能被禁锢于这方空间,犹如一个囚犯一般!而翻天印,被他留在了外边等待有缘人——这是他留下的后路。p>

也许他怎么也没想到,当初自己留下的后路,却断了自己的后路,使他无法离开这方世界。p>

人极老祖只有继续等下去……p>

终于,人极老祖的“后路”见效了,他终于迎来了第一个进入这方魂虚世界的武者——修炼了人极老祖留下的人极功法,并以翻天印盖章传送阵,进入了这里。p>

可惜,这个人明显实力太低,且资质也太过一般,人极老祖当然看不上。p>

于是,人极老祖将一个幽灵卫打入方梧的灵魂中,遥控他建人极宫,抢资源,手持翻天印与各大势力交战,威胁他们上供……人极宫就这么流传了下来!p>

那个第一个进入魂虚世界的武者,就是人极宫第一任宫主方梧。p>

而在暗中,方梧不断寻找可以被人极老祖夺舍的强大肉身。p>

可以说,人极宫,完全就是人极老祖为了寻找合适的夺舍人选,而建立的宿主人体库。p>

到了后来,人极老祖才现,想要夺舍还要有个前提,宿主的意识海空间能够容纳人极老祖的灵魂!p>

可是人极老祖经过了不知多少年的沉睡和修炼,灵魂已经变得极其强大,即使是他生前的躯体,都不一定能容纳得了。而在兰陵域,连一个臣级高手都没有的区域,哪里能够找到合适的宿主啊!p>

无奈之下,人极老祖又分离自己的魂力,不断建设这方魂虚世界,山川,湖泊,森林,草地,飞禽,走兽……全部都是人极老祖的魂力所化。p>

这些魂力所化的物质也并非无用之物,他们受到人极老祖的绝对控制,可以成为人极老祖的忠实打手和侦察兵;也可以在人极老祖夺舍重生之后,重新化为魂力状态,一点点滋养老祖灵魂和肉身,使之进境神,如此修炼,也许不出百年,人极老祖就能回复巅峰状态了。p>

这就是人极老祖的想法了,他也是如此努力的,寻找夺舍对象就是他迈出的第一步。p>

直到现在,人极老祖分离出了绝大多数魂力,剩余的魂力不足曾经的万一,比吴勇的魂力都强不了多少。p>

可即便如此,一般人的意识海也容纳不了人极老祖的灵魂。p>

直到遇到吴勇,天生开天眼,天生的灵魂强度甚至远普通成年人。p>

正常情况下,普通人的灵魂强度,会随着年龄增长而不断变强,直到晚年,才会逐渐衰退;而修炼者,会随着实力的增强,灵魂强度不断增强。p>

初生的婴儿,灵魂是极其微弱的,等他成年之后,灵魂强度会增强百倍不止;如果再修炼的话,灵魂强度增长几百几千倍都有可能。p>

吴勇天生就比普通成年人灵魂强大,如果他成年之后呢?灵魂该有多强!如果他再修炼呢,灵魂强度该有多强!p>

而一个人的灵魂强度,几乎代表了他的的意识海空间的大体容量!p>

所以,现吴勇之后,人极老祖欣喜若狂,重点关注吴勇,甚至为了加快吴勇的进步,不惜命令任天意自损功力,以灵力转注的方式提升吴勇的实力。p>

这才有了吴勇刚刚四岁,便已经是兵级五重的传说。p>

然而让人极老祖意想不到的是,吴勇的灵魂几乎没有增长!p>

这怎么可以?天材地宝地喂着他,损耗灵力提携他,不就是想让他的灵魂尽快变强吗!p>

观察一段时间后,人极老祖对吴勇彻底放弃了,转而把注意力放到了任天意身上。p>

任天意雄才伟略,潜心修炼人极炼血法,竟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全身血『液』全部凝炼成人极精血!p>

十年前,任天意闭关,妄图以全身人极精血冲破**颈进入伪臣级。p>

但是这种方法对身体的损害是巨大的,人极老祖担心任天意把肉身练坏了,赶紧把他召了回去,助他一臂之力,并且以各种方法温养任天意的身体。p>

十年之期,任天意成伪臣级,身体各项属『性』均属正常,仅仅是失血过多而已。p>

人极老祖相信,以任天意的资质,再加上他的帮助,也许,任天意能成为兰陵域万年以来第一个臣级也不一定呢。好好塑造,必定能够成为一个很好的夺舍宿主!p>

与此同时,适逢其会,人极宫十年一度的丰庆大典即将开始,吴勇的表现又进入了人极老祖的视线,人极老祖对吴勇有了极大兴趣,于是,引出了这一系列的事件……p>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书单推荐: 斗罗之黄金巨猿 系统君又要坑我了 剑主星空 技术宅也能拯救世界 万物解析系统 全民御兽:开局SSS级凶兽降临天地! 帝凤—凤飞于天 鬼族再起 前进的小法师 晋升王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