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任务(1 / 2)
陆小凤终于在南海的一个小镇上找到了公孙兰的行踪,只不过代价却是,金九龄中毒了。
且不论他是真中毒还是假中毒,总之一个躺在床上的天下名捕是没办法跟着陆小凤一起去抓捕公孙兰的。而显然,这也正合陆小凤的意。只不过为防万一,在没有找到离这里最近的名医施经墨的情况下,他传讯给了叶芷然,让她有空来一趟。
根据金九龄的手下所提供的消息,他跟在线索中出现的看似乞丐的阿土身后一路从南海的小镇跟到了另一个城镇中一家大户人家的园子里。
整整一天多没吃没喝还要小心翼翼地跟在人身后不被发现,眼睁睁地看着跟踪对象在自己面前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陆小凤决定他以后再也不做这种事了,麻烦什么的果然是最讨厌的。
随着阿土进入园中的小楼,楼中的人一一来齐,某只在外喝了一天的风的小鸡终于发现,他被耍了。
他要找的人和他跟踪的对象,其实就是一个人。阿土就是公孙兰。
实在不能想象为什么一个美若天仙的女人要将自己伪装得如同叫花子一样,正是因为如此,陆小凤从一开始就没有猜想过阿土是公孙兰易容改扮的。
“她心理有病!”青衣男人冷不丁地想起了之前叶芷然愤愤地说过的话,然后看着对面那个恢复了本来面貌,高贵艳丽,风姿绰约如同仙子的女人,默默地,打了个寒颤。
他跟公孙兰打赌三局两胜,他赢了公孙兰就要跟他走。之前的喝酒他已经输了,现在准备和公孙兰比试剑法。至于陆小凤喝酒会不会输这个问题……你懂的。
公孙兰的姐妹们似乎都对于她的剑法十分有信心。就连跟他最熟悉的j□j霞都表现出一副他死定了的神色,这让陆小凤对公孙兰的剑更加感兴趣了。他并非没有见过剑舞,非但不是没见过,拜峨眉派的妹子们喜欢时不时地那他试试剑所赐,他还相当地熟悉。只不过,上次在西园和公孙兰交手之后,他发现叶芷然所用的剑舞和公孙兰手中的剑舞有很大的差别。
而现在,他终于知道了这个很大的差别在哪里。
公孙兰一身华美至极的七彩霓裳羽衣,剑一出手,剑光闪动间,霓裳上的彩带也跟着上下翻飞、飞舞不停。整个人如同一片灿烂辉煌的朝霞,照耀得人连眼睛都睁不开,分不清她的剑在哪里,人又在哪里。
她的剑法诡异,招式繁复,一发下来,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对手只要露出丝毫破绽就会被她立毙剑下,杀机毕现。
而陆小凤尤记得,曾经跟他交过手的马秀珍和叶芷然的剑法却并不是这样的。她们手中的剑舞飘逸轻灵若九天飞仙,层层杀机永远暗藏在清华优美的剑招中。不需要衣服和相貌这些外物的装点,那剑舞本身便可名动八方,如雷霆震怒,江海清光。
这二者之间一者奇幻诡丽,一者清华优雅,实在看不出是同出一门。
而此时,陆小凤已经没有心思再去思考叶芷然和公孙兰的剑法孰优孰劣这样的问题了,公孙兰的剑越发奇诡变幻,剑光闪动,水泼不进。剑法中的奇诡阴寒被她发挥到了极致,森然的杀机铺天盖地而来,陆小凤压力骤增。
这种情况下,他若想胜便只有一个办法。
快!以快刀斩乱麻,以不变应万变。
淡青色的身影如同清风般飘起,飞上了对面的屋檐,随即便是一剑。剑光惊鸿掣电,辉煌而迅疾。雪亮的剑影如雷霆破空,一闪而逝。再停下,已经是公孙兰白皙纤细的脖颈前。
公孙兰的脸色很不好,任谁在自己最有信心最为自负的一项上输了,脸色都不会好。更何况,这一次,她并不是放水,她还来不及放水就真的输了。
周围观望着他们比剑的几人皆是惊诧而震撼的样子,她们谁都没有想到这个结局。
“我从未想过你能够使出这样一剑。”
“这也的确不是我的剑法。”
“你是从别处学来的?”公孙兰似乎并不算诧异,她淡淡挑眉,“听闻你之前跟白云城主交过手?”
陆小凤突然一笑,“我就知道你会猜是叶城主。可惜并不是……”
他原本的确是想用刚刚从叶孤城处学来的“天外飞仙”。只是被戳了一剑,就已经能够将这招剑法学到五分,陆小凤不愧是主角光环笼罩,古龙大大的亲儿子,武林中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可是刚刚电光火石之间,他原本出手的“天外飞仙”的起手式突然变了,原先飘渺锋锐的剑气也突然变得冷冽冰寒,他使出的不是叶孤城的“天外飞仙”,而是叶芷然猿公剑法中的“剑影留痕”。
也许是突发奇想地想要用叶芷然的剑法一试公孙兰的剑,也或许是被“剑影留痕”戳的次数太多条件反射之举。谁知道他那个时候是怎么想的,最终结果是他胜了,这便已经足够。
叶芷然的五套剑法中,猿公剑法或许是唯一一套不会让人一见之下就认定这是女孩子所用的剑法。也是陆小凤最为熟悉的,被叶芷然拿剑戳的次数多了,具体剑招他也学得七七八八。虽然猿公剑法是双剑,但是在领悟了剑意之后,在他手下威力却并未逊色多少。或许这也是刚刚潜意识地选用这一招的原因之一。
总之,陆小凤赢了,用一种公孙兰前所未见的剑招赢了。而之后他也并解释剑法的出处,只淡淡说了一句,“你总会遇到的。”
三局两胜的结果当然是陆小凤赢了,在离开前,他看了一眼小楼内的圆桌上摆好的九副碗筷。之前她们好像是在这里聚会,他的目光扫过恨恨地站在楼前紧盯着他的几位环肥燕瘦姿色各异的美人,突然想起了些什么,眉峰微挑。
“我记得,上官飞燕好像也是你们红鞋子的人吧?”他终于想起那只落在已死的大金鹏脚下绣着飞燕的红色绣鞋。
“是。”
“今天是你们一年一聚的日子?”
“没错。”
“那她为什么不在这里?”
公孙兰朝他扬眉一笑,“早就听闻陆小凤是个好色的混蛋,怎么?你是对我那七妹念念不忘了吗?”
“……我真的只是有些奇怪。”青衣男人苦笑地摸了摸鼻子。上官飞燕这样的女人还是算了吧,美则美矣,一个不小心被她卖了说不定还要帮她数钱。他一向,都不怎么喜欢太聪明的女人。
“其实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在。”公孙兰微微蹙眉,面上却并不怎么担心,“她说要去找一个人。”
“谁?”
“你猜?”
“……”陆小凤觉得他此生最讨厌的就是这两个字,没有之一!
南王府客房。虽然自家小王爷差点死在了叶芷然剑下,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南王府的人对她却相当客气周到。房间内的摆设精致奢华,书桌上的纸砚皆是名品,墙上悬挂的书画着价值连城的真迹,吴道子的花鸟人物,颜真卿的书法名作,她甚至还看到一幅东晋时顾恺之的山水画,就连书架上摆满的古书也不乏孤本。总之就是想尽一切办法让她将兴趣转移到房间中的书画上来,求别没事老出门晃悠。
虽然叶芷然有些想不明白他们是怎么认定自己会对世家贵女精通的琴棋书画感兴趣的,他们难道就不怕自己完全就是个笔墨不通瞎糊弄人的?毕竟这才符合江湖人一贯的形象不是吗?还是说她的外在表现真这么具有欺骗性?
想不明白归想不明白,叶芷然对于这些送上门的福利却是一概坦然受之。把她男人拐去谋反送命还不想放点血,有这样的道理吗?况且,对于琴棋书画什么的,她也的确挺感兴趣。
上辈子七秀既然被人称为公主秀,不光光只是气质上占了优,该学的琴棋书画,诗酒歌艺,一样没落下。谁让七秀的武功是以琴养心呢?那该有的艺术鉴赏能力必须不能差了啊!
房间临窗的美人榻上,一身粉色长裙的少女懒洋洋地倚在窗边,手中一本书慢悠悠地翻着页。纤细白皙的手指扣在书页,窗外的冷光洒入屋里,微微屈起的骨节显得有些苍白。墨色如缎的长发随意地用一根发簪挽起,散落了几缕顺着胸前的衣料蜿蜒而下,精致如画的眉目带着三分慵懒。
角落处的香炉燃着丝丝缕缕的冷香,房间里很安静,只听得到书本翻页的“沙沙”声。
“扣扣”平稳规律的敲门声从门口响起,叶芷然目光悠悠地看着手中的书,头也未抬,淡淡开口。
“进来。”
大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身灰衣的仆从站在门边,恭敬地低着头,手中还捧着一个乌木托盘,盘子上放着一壶茶,几碟点心。
“叶姑娘,茶点。”
叶芷然懒懒地抬头扫了他一眼,漫不经心地低头“嗯”了一声。
细碎的脚步声在房间中响起,一直延伸到客厅中央的圆桌,又慢慢退了出去。叶芷然纤长浓密的眼睫颤了颤,翻页的手指微微一顿。她的目光在书面上停滞了半响,唇角勾起一个带了些许凉意的笑容,随手将书扔到了一边。
伸手推开身边的木质窗框,冰冷中带了些潮湿的冷风迎面而来,带着些早秋的寒意的冷空气将屋子中越发浓郁的熏香冲淡了些许。窗外的天空黑沉沉一片,乌云堆积,找不到半点太阳的行踪。叶芷然单手托着腮,抬头看着暗沉的天空叹了口气,
“快要下雨了呐。”
她的声音很轻,轻柔雅致,带着浅浅的沉重。目光游离在窗外如同晕开的墨汁一样的天色。还有一句话并未出口……山雨欲来风满楼……
抬手微微打了个哈欠,粉衣少女站起身,慢悠悠地走到客厅中的圆桌旁坐下,随手捻起一块糕点扔进嘴里。纤细修长的手指勾起白玉质的茶壶,浅绿色的清澈茶水缓缓注入精致小巧的茶杯中。清冽的茶香在空气中弥漫,混合着房间内清冷的香气,莫名地让人睡意更浓了。
双手捧起热气腾腾的茶杯低头抿了一口,叶芷然漫不经心地扭头看着窗外。已是初秋,南王府庭院中的花木依然郁郁葱葱,如果不是渐渐凉下来的天气,几乎要让人以为盛夏还未过。
再次捻起一块糕点咬了一小口,叶芷然轻轻叹了口气,慢悠悠地开口,“你还不打算进来吗?”
一阵清脆动听宛如银铃般的笑声从窗外传来,房间的大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个纤细窈窕的身影走了进来。上下一色灰暗,看不出腰身的粗布衣服偏偏能够让她穿出别样的风情。
叶芷然眯了眯眼,上下打量了她半响,唇角勾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还真是…许久不见了呐……上官飞燕。”
“的确是好久不见。芷然妹子近来可好?”上官飞燕脚步轻移,娉娉婷婷地走到她面前坐下,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弯眉浅笑。
许久不见,她还是这么美,美得像一汪流入心底的清泉,让人不知不觉中就感到放松和舒适。可惜呐,如此一个美人,竟然都是假象。
叶芷然放下茶杯,单手托腮懒懒地看着她,“我很好。倒是上官姐姐你似乎过得不太好。”
大金鹏王事件过后,江湖上便再也没有流传过上官飞燕的行踪。她就像突然消失了一般,湮没进了茫茫人海里。叶芷然也没费心思去找她。像上官飞燕这样的女人,若是真的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完一生,不能再过上如她以前一样锦衣玉食,挥金如土,受人追捧的生活,才是真正会让她痛苦的。
而现在看来,她似乎是已经过够了平淡的日子,打算再跳出来闹腾一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