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老子的队伍才开张,拢共只有十几个人,没有枪—13(1 / 2)
就在小康忙得不亦乐乎的同时,另有两个人,也陷入了和他一样的节奏之中。
这两个人就是1041年的李四,和1977年的曾平治。
今天的李四一反常态的慷慨大方。
他先后在潘楼、樊楼这样的地方大摆宴席,所请之人,都是汴京城内又有威望的人物,尤其是各大行的行老,更是帮助她呼朋引伴,将场面烘托的异常宏大。
参与这两场盛会的小商人们,还从不曾见过这样的阵仗,他们兴奋地来往穿梭,去拜见这个领域当中的大佬。然而看在他们眼中的,却是大佬们格外冷静的脸『色』。从他们的脸上,几乎看不出任何一丝的兴奋,与周围热闹的氛围对比,更是显得突兀异常。
奈何这些小范围内的消息面实在太窄,所以他们并不知道,这些大佬们究竟在计划什么?怎么看上去,就像是在应付一场精彩的商战一般。
他们哪里知道,李四之所以花大价钱,举行这样高规格的宴会,就是为了联络汴京城中的各大势力。也好对付刚刚崛起的那个人。
他们并没有在公开场合,讲出这个人的名字,这倒不是为了保密工作的需要,因为在人声喧闹的汴京城当中,几乎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就连皇宫之中发生的事情,第二天也会在大街上传的有模有样。更何况他们的行动目标,其实早就你已经被别人猜到了。
之所以没有提及对方的名字,那是因为对方只是个十岁的小孩,而他们与众人,都是在汴京城里吃诧风云多年富商巨贾,无论是哪一个拎出来,都是家资数十万贯的存在。这样一群人,又怎么好在公开场合,讲出他们要联合起来对付一个孩子的事情呢。
所以,他们在说起这个人的时候,一般都简单的用一个字——“他”来表示。
一番交谈下来,周围还不明真相的中小商人们,只觉得大脑门口中的这个“他”,实在是个厉害人物!他不仅独家掌握着来自海外的商品供应渠道,还能够别出心裁的按照陶婆婆的要求,发明肉饼的新吃法——对宋朝的老百姓来说,在肉饼上加上一刀,并把配汤倒进去,至多也是只能算作是一种新吃法,而不能算得上是一种新食物,所以,即便康采恩已经极力宣传肉夹馍这个名号,但大家依旧习惯叫它肉饼,最多在后面加一个“子”。
不过康采恩对宋朝的称谓问题已经有颇多无奈了——一个把弟弟都得叫做哥的朝代,你能不无奈吗?——所以多出这一种不符合他固有认知的称呼,也已经不能让他感到震撼了。毕竟宋朝人还把包子叫馒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