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有所不知(1 / 2)
沈沉奚在学院中是出了名了“文章妙手”,他做文章从来只摘魁首,同龄人中名声赫赫。
张公子见说话的人是他,气势就弱了许多,“沈公子有所不知,此人分明就是来墨香居捣乱的。她左右张望却大字不识,不知道是安了什么心,沈公子莫要被人欺骗才是。”
“她张望是因为好奇。”
沈沉奚对明谨儿并无男女之情,可人是他带来的,自然是要护着。
“古人言,‘尺有多短,寸有所长。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张公子在学识上或有所作为,可她也并非一无是处,只会捣乱。更遑论,仅因她不识字,就判定她不安好心,未免过分偏颇。”
张公子被沈沉奚一番引经据典弄得面色铁青,“沈公子又不认识她,怎么知道她是好人。”
沈沉奚把人护在身后,“是我带她来的,若是早知墨香居不让学识不够之人进入,我也不会带她进来平白受人羞辱。”
“她是沈公子带来的?”掌柜睁大了眼睛,仔细打量了一下明谨儿的五官。
他一改刚刚的严肃,扯起了亲和无比的笑容,“姑娘,刚刚多有得罪,您得早说您是等沈公子的呀。”
“我不是他带来的就要赶我走?”
明谨儿声音很轻,“二哥,以后我不来这些地方了,他们都好吓人。”
她时刻谨记自己弱小童养媳的身份,刚刚面对大家的偏见面不改色,这些有了撑腰的人立刻变得柔弱起来。
明谨儿也不忘了给自己分辨,她挨个指着四周牌牑,“博览古今、朝经暮史、积案盈箱……”
她一一念着牌牑上的字,直到余光看见张公子的脸色已经分外铁青,这才终于放下手指。
“二哥,谢谢你保护我,但我是认得字的。”
沈沉奚微微抿唇,他是第一次因为明谨儿开心,“张公子,以后还是莫要以貌取人为好。”
既然认得字,那就说明明谨儿的确会使用笔墨,刚刚张公子还说她居心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