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我是混“涩”会的(2 / 2)
牛头人憨憨一笑道:“你是个好人,我们抢你你不仅不怪我们还给我们饭吃。”
“哈哈哈哈!”不仅格林一人笑到,雷克顿与其他人都放声大笑,作为一名亡灵魔法师,帝国最强女将军艾斯德斯的总参谋长,居然有人说他是好人。那些老兵可比血色玫瑰骑士知道的更清楚,他们还没有退伍时就领教过自己的总参谋长发布的阴谋诡计。
别说其他人,就他们这些整天在死人堆里打滚的老兵看了都心中一寒。似乎不管什么堡垒和防线在他手里都和纸片一样垂弱不堪。又一次军队遇到异民族一座坚固堡垒,格林参谋长在知道那里的地势后写出作战方案。等待现在堡垒边上的大河上游将冻结的冰河截留。
然后等水位足够后泄洪,冰河夹杂巨大的冰块直冲下游,顺带将那座堡垒冲垮,不费一兵一力就击垮那座堡垒的异民族军队。大水整整两天后才退散。
这也是为什么格林人不在军团之中却能拿到那些分赃所得而没有一丝怨言,军队中对于勇士只会让人赞美,可是对于格林这种有智慧的人才剩下的只有崇拜。勇士作战时自然英勇,但是智者可以保证他们更多人减小伤亡。作战勇敢是一回事,爱惜自己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毕竟没有人不想多活几年,好死还不如赖活着。
所以血色玫瑰骑士只是大笑,而那群老兵则是冷笑,才两三千人,这么点人数还不够格林参谋长一个人玩的。
笑够了,格林捂着肚子,刚才笑的有点猛,抽着肚子了。
他缓了缓才道:“你放心吧!想当年我带着小弟,手拿两把西瓜刀从南天北路砍到蓬莱西路,来回砍了三天三夜眼睛都没眨一下。你看最后我不还是活下来了么。”
牛头人眨巴一下眼睛:“南天北路是哪个行省?”
“管不着!”格林舒了一口气,幸好没问我砍了三天三夜不眨眼睛,眼睛会不会酸。
“哦。”牛头人继续撕扯那块牛肉干。
“话说贵族老爷您以前是在哪个混的,这么厉害,我居然都没有听说过你的名号。”
“这个啊!我以前在铜锣湾混的,当时我可是铜锣湾第一扛把子,两把西瓜刀在手天下我都有。知道什么叫扛把子吗?就是最能打的那个。”
牛头人崇拜道:“好厉害!”
“那贵族老爷,您到底是干什么的?”
“还能是干什么的,我就是一个混涩会的,黑涩会哟!”